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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05   审核人:   编辑人:刘泽熙

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师范学院成立于2001年5月。学校办学渊源最早可追溯到1936年成立的省立镇南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和鲜明师范教育特色的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府楚雄市,距云南省会昆明100余公里,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

具体职能如下: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应用型本科大学的办学定位,把学校建设成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突出的地方本科师范院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等活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质量达到举办者规定的标准;按照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拟定招生方案,调节各专业招生比例,确定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并对达到教学要求的学生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授予学位;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其他内部工作人员;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事务;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 年,楚雄师范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为重点,聚焦重点任务,着力深化改革,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理论武装凝心聚魂

聚焦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文件精神共60 余项,及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年内院校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 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通过“开学第一课”“张桂梅思政大讲堂楚雄师范学院分课堂”“百场形势政策”报告会、团课、班会等学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断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与实践。

(二)思想引领守正育人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一是牢牢守住意识形态底线。学校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8 次,开展校级层面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9 次,完成56 场次报告会、论坛等的登记备案,定期排查学校官网及二级网站30 余个,排查微信群1165 个。二是提升思政工作质量。推进“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制定《楚雄师范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的实施方案》,赴华坪女高开展“张桂梅思政大讲堂——楚雄师范学院分课堂”现场教学活动,持续开展书记、校长“开学第一课”“最后一课”,举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18”重要讲话精神4 周年学习研讨活动;组织开展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和“云岭师生说”理论宣讲活动和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三是强化主流舆论宣传。推出新闻报道965 篇,微信公众号文章262 篇,出版报纸12 期,校外媒体关于学校的宣传报道70 条;细化文明创建举措,巩固“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成果。四是高质量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楚雄师范学院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复查测评工作方案》《楚雄师范学院“全国文明校园”负面清单防控工作方案》;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加强台账资料的修订整理,加强负面清单的分析研判。五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加强统战工作,深入开展“七个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师生宗教信仰排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建设成效凸显。六是《楚雄师范学院学报》办刊水平持续提升,刊发了一批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

(三)组织建设保障有力

1.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提高学校党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聚焦处级及以上“关键少数”,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3 次,专题读书班2 期(8 天),理论集中学习覆盖全体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二是领导干部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教师教育特色打造、基层党建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各自牵头,分头调研,形成学校领导班子调查研究选题10 个、处级领导干部选题105个,根据调查研究问题制定责任清单。三是抓实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专业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学生社区建设等一批关乎师生利益的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师生满意度持续攀升。

2.基层党组织政治力、组织力不断提升。一是基层党建更加规范,坚持以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明确8 项主要任务、21 个项目、79 个清单、86 个主要观测点,三法三化开展工作。二是重点任务落实到位。持续开展“发展党员七个仪式感”教育,发展党员430 名,完成全年任务的100%,全覆盖检查2022 年、2023 年发展党员材料,狠抓问题整改;党支部规范化达标率100%。完成70 个党支部分类定级,按期推进扩先提中治软,6 个后进党支部由联系校领导直接联系并完成晋位升级目标。严格落实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100%配备党务工作队伍,100%配备16 个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三是示范引领作用明显。评选表彰了118 名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15 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2 个教育部全国样板支部、14 个省级高校“一流党建”示范党组织、2 个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1 个院系党组织典型工作法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3.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抓调整选任,干部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按程序选拔任用了13 名处级干部,调整交流3 名处级干部,配合完成1 名省管干部选任工作,干部队伍学历、职称、年龄等进一步改善。二是抓教育培训,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持续提升。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620 余人次,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抓管理监督,干部队伍作风效能持续改进。严肃开展“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涉组涉干问题通报及整改”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凡提四必”制度,严肃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干部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四是抓好考核评价,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持续增强。完成处科级干部履职考核和46 名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完成学校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委、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工作和“躺平式”干部甄别核实和整改整治工作。

(四)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1.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和云南省教育高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会议5 次,安排部署高质量发展工作,组建了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楚雄师范学院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 年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的实施方案》,从强党建推进立德树人提升行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行动、高校科技创新服务产业行动、教育数字化推进行动等9 个方面,提出学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强化推进过程的跟踪问效,及时凝练宣传特色亮点,不断推进高质量发展。

2.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一是专业建设取得新成效。《楚雄师范学院本科专业提质建设规划(2023—2025 年)》以及3 个“一流(B 类)专业建设方案(2023—2025 年)”,通过省教育厅论证,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等3 个专业入选云南省本科高校一流(B 类)专业建设备案名单,并获得省财政1000 万元专业建设资金支持。制定《楚雄师范学院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5)》《楚雄师范学院D 类专业提质晋级方案》《楚雄师范学院C 类专业提质晋级方案》,专业“增B 保C 去D”工作有序推进,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5 个D 类专业晋级为C 类专业,目前45 个招生专业中,D 类专业有3个,占比从24.6%下降到6.7%。新增5 个专业获得云南省内一本批次招生资格,使一本批次招生专业达到8 个。小学教育等3 个专业为承担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培养的专业,小学教育等4 个专业为承担云南省地方“优师专项”培养计划的专业。学前教育、地理科学、体育教育、英语、美术学等5 个专业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对58 个专业进行调整优化,撤销3 个专业,停招9 个专业,开设46 个专业,实际招生专业44 个,调整力度达到24.1%。二是10 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新获10 项云南省2023 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三是教学成果有所提高,7 项教学成果荣获云南省教学成果奖,获奖类别、获奖数量、获奖等级均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获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等国家级教学比赛三等奖2 项,省级教学比赛特等奖1 项、一等奖2 项、二等奖3 项、三等奖4 项、优秀奖3 项。四是我校130 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准立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3 项,省级项目97 项,比2022 年增加23 项,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数量再创新高。学生参加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互联网+”“挑战杯”“数学建模”等高级别赛事获奖404 项,其中,国家级金奖14 项、银奖32 项、铜奖70 项,省级各类奖项288项。考研上线率达14.41%,240 人考取硕士研究生,考研升学率达9.26%(不含专升本学生);毕业生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达81.92%;大学英语四六级过级率分别达到37.92%和4.92%。五是语言文字工作取得新突破,学校获批为云南省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3.科研工作取得成效。与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签订《楚雄州古生物与古人类产学研协同中心合作共建协议》,1 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和1 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通过省教育厅验收。积极申报云南省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新设立“滇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校级科研机构,获批楚雄州专家工作站1 个。87 个纵向或横向科研项目获得立项,其中省部级项目18 项;新增大学生校级科研课题81 项。5 项国家科学基金项目、2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和15 项省级科研项目新获准结题,6 项省基础研究计划地方本科高校联合专项项目、32 项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和74 项到期校级大学生科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举办和承办学术研讨会、学术年会、专题讲座30 余场次,学术氛围不断浓厚。

4.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强化保障进人才,年内共考察博士81 人,已报到19 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为13%;公开招聘辅导员和紧缺专业师资13 人。二是鼓励读博育人才,完善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批准国内外攻读博士学位60 人,目前,已录取30 人,博士后进站1 人。三是搭建平台荐人才,1 人入选云南省“兴滇英才”产业创新人才,1 人入选“兴滇英才”青年人才,1 人入选云南省科技副总,1 人入选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申报获批设立云南省产业导师岗位1 个,5 人入选云南省科技特派员,3 人入选“兴楚文化名家”,1 人入选楚雄州“兴楚科技领军人才”,1 人入选“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培养对象”。四是柔性引进聚人才,引进银龄学者3 人,柔性引进博士6 人。五是职称评审选人才,37 人获得初级职称,10 人获得中级职称,24 人获得高级职称。六是多样培训强人才,组织2 名教师访学、4 名教师单科进修与1 名教师行业实践,组织51 名教师参加云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面试考官培训并获证;开通“楚雄师范学院院校在线学习中心”校级平台,实现全校教职工培训全覆盖。

5.铸魂育人成效明显。一是深入开展学生安全与健康教育、诚信守纪教育、禁毒防艾教育和各类评先选优工作。二是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学生380 名。三是规范有序推进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309 人,评定发放各类奖助学金2200 余万元。四是学生公寓“6T”管理和“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建成2 个“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站,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文化长廊”建设,“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获评10 家A 级高校之一;申报的24 幢学生公寓(宿舍)“6T”管理全部达标,创建工作走在全省高校前列。五是积极开展访企拓岗,走访用人单位223 家,开拓就业岗位3097 个;举办校园招聘会5 场、线下专场招聘宣讲会111 场,参会用人单位889 家,提供就业岗位4193 个。六是稳步推进国防武装工作,组织2023 级学生开展军事训练,完成2023 年大学生征兵工作,32 名学生应征入伍。七是辅导员工作成效明显,修订《楚雄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楚雄师范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开展辅导员岗前培训和提升能力培训,举办辅导员沙龙活动4 场次,举办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完成2023 年辅导员大数据赋能信息更新维护。八是组织开展10期青年研学会和“青马工程”培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近400 场,组织申报立项52 支全国重点社会实践活动团队,22 支社会实践团队入选全国各专项社会实践项目。九是深入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发布第二课堂活动649 项,累计参与643697 人次,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效果显著。十是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有序开展。完成5.25 和10.10 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和4534 名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建档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情景剧比赛等活动,完成辅导员和心理委员的心理健康培训工作。

6.对外合作交流不断扩大。一是招收各类来华留学生130人,完成出国出访及国外读博项目49 个,接待国外高校来访团组12 个,131 名学生赴国外学习交流。二是新建国别区域研究中心1 个,国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2 个,汉语学习中心1 个,与国外高校新签合作协议6 份。组织国外高校硕博项目宣传会6 场。三是继续深化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及双柏县、大姚县、元谋县等的合作,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国外教育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41 份,推进校校合作、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取得新成果。四是创新合作方式,突破地域限制,与西藏自治区的左贡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发展中心等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学生就业、人才培养、产业技术支持与产品开发等方面加强合作。五是与上海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研究团队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学科点对学科点的合作。

7.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一是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明显,选派10 名干部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投入专项资金建设基础设施,帮助发展产业,开展消费扶贫近50 万元。二是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成立彝绣现代产业学院、云菌现代产业学院、光伏新能源现代产业学院和数字经济现代产业学院等4 个现代产业学院,积极开展服务云南省和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三是实施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遴选体育教育等5 个专业师生进驻沧源县开展帮扶;组建新高考9 门学科专家团队赴耿马县和沧源县开展送教工作,继续强化对禄丰三中的托管帮扶。四是承担“国培计划项目”和“省培计划项目”各一项,项目经费总计402 万元,培训学员700 人;招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849 人。

8.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不断强化。一是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校院两级责任明确、应急灵敏、高效畅通、群防群治的安全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健康驿站和疫情防控工作,共收治新冠(轻型)患者285 人、甲流患者45 人、其他类型患者13 人。三是严格校园常态化安全管理,坚持值班值守制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用电、防火、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检查。全年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6 次,实验室安全检查7 次,校园安全检查10 次,处置校园治安案件65起。四是加强交通安全工作,成立楚雄师范学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负责处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日常事务工作,制定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五是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对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得到上级批准,服务保障能力更加增强;健全完善了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认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督查28 次,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和绿化管护工作的督查检查11 次。

9.内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一是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教学科研改革措施100 余项。二是推进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建设,提高预算工作的精准性规范性。三是深化人事管理改革,完善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完成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专业技术岗位动态调整,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完成4600 余万元的各类采购任务,7 个项目共获得1971 万元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库项目配置资金6070万元,完成云南省教育厅专用设备试点单位的相关工作。五是实施“楚雄师范学院2023 年网络安全保障项目”,提升学校网络安全;完成正版软件使用推进工作和学校站群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工作。学校业务网上办理取得较大突破,“智慧校园”建设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六是新增纸质图书66080册,新增电子图书10000 册,新增文献数据库7 个,文献资源建设进一步加强。七是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八是健全完善校院两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召开了六届四次教代会和工代会、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了学校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党建带群建水平不断提高;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凝聚学校发展合力。

10.新校区整体搬迁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10 月27 日,滇中楚雄科创城建设的首个项目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启动仪式举行;12 月29 日,举行奠基仪式。项目总投资37.73亿元,规划用地2000 亩,总建筑面积58.58 万平方米,共49 个单体建筑,计划建设工期30 个月,2026 年4 月底竣工交付,2026年9 月秋季学期投入使用。

(五)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大会,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书,开展重点工作中期督查和年度检查考核;持续深化“清廉学校”建设,把工作细化为“十大行动”工作清单,采取月监督、季推进、半年检查的方式,高位推动“清廉学校”建设走深走实。二是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二届党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和第三轮巡察整改“回头看”,确保二届党委任期内实现对二级党组织巡察的全覆盖。三是持续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共受理信访举报16 件(其中问题线索6 件),谈话函询4 件,初核3 件,立案审查3 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 人,免予党纪处分给予书面诫勉问责1 人,给予1 个党组织书面通报问责,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9 人,向2 个职能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完成学校2022 年度财务收支、科研项目经费、零星修缮工程、后勤实体2022 年度财务收支、2021-2022 年度学生资助等审计工作,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纪检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处(学工部、武装部)、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办)、对外合作交流处(基建处)、财务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审计处、保卫处(后勤处)、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校团委、职能部门党委、妇女联合会、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后勤总务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10个学院,具体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语言文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化学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楚雄师范学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教育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74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1人(离休0人,退休29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5391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师范学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楚雄师范学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4185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11.84万元,占总收入的67.1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900.19万元(含教育收费9462.50万元),占总收入的26.04%;经营收入1381.75万元,占总收入的3.3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59.11万元,占总收入的3.4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65.65元,增长11.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87.88元,增长12.7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2087.58元,增长23.69%;经营收入减少1123.81万元,下降44.8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113.99万元,增长8.47%。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收入比上年增长11.35%,主要是是由于在校学生人数增加,生均拨款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事业收入增加2087.58万元,主要是学费、住宿费等增加,其他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经营收入减少1123.81万元,我校经营收入主要为自办食堂营业收入,2023年,疫情过后,学校不再紧缩管理,师生到校外就餐增多,以及23年初提前放寒假,23年食堂开放时间比22年少21天,所以经营收入大幅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4172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98.83万元,占总支出的60.87%;项目支出14597.35万元,占总支出的34.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1729.06万元,占总支出的4.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16.06万元,增长17.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7.60万元,增长1.71%;项目支出增加6037.74万元,增长70.5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减少349.29万元,下降16.8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本年支出中由于学校事业发展基本支出增加427.60万元,经营支出减少349.29万元主要是因为疫情过后,学校不再紧缩管理,师生到校外就餐增多,以及23年初提前放寒假,23年食堂开放时间比22年少21天,所以经营支出大幅下降,项目支出增加6037.74万元,主要是由于新校区建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师范学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98.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723.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74.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师范学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97.3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资金支出948.38万元,用于支持学科建设等;“国培计划(2021)”3个标段(020、022、038标段)培训项目经费开支43.47万省属本科高校生均专项经费支出2752.00万元,主要用于教学日常公用支出楚雄师院教育收费成本补助经费开支11.26万元,用于学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科学技术(类)专项支出33.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础研究计划乡村振兴发展科技等专项研究支出;楚雄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资金支出4000.00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研究课题经费333.70万元,用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和各类社科项目课题研究;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463.26万元,用于学校规划内的项目建设;2023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专项资金、人才发展专项教育人才项目补助经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专项资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72.98万元,用于学校思政课建设、专业支持等;各类学生资助经费2137.77万元,用于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及其他零星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11.8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37%。与上年相比增加3167.05万元,增长12.70%,主要原因是是由于2022年在校学生人数比2021年在校学生人数增加1258人,生均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366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9%。主要用于学校人员支出、日常运行支出和学生奖助学金、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等专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要用于基础研究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乡村振兴发展科技等专项开支。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各类社保经费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决算为2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19.9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58%,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1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1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71万元,下降1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48万元,下降2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7万元,增长38.3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更加规范,降低了运行成本;公务接待费略有上升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放开,学校加强合作交流,所以公务接待费用有所上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学校外出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学生就业联系、校企合作、院校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我校为其他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师范学院资产总额62,942.15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38.80万元,固定资产49,751.9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9.56万元,无形资产1,771.8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75.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03.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3.3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4.2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756.36平方米,账面原值810.6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6.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7.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9.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36.5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36.59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套报表从元表转换为万元表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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