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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8-23   审核人:   编辑人:张曦文

楚雄师范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师范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师范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师范学院是云南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学校办学渊源最早可追溯到1936年成立的省立镇南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和鲜明师范教育特色的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府楚雄市,距云南省会昆明100余公里,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2009年荣获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学校“民族学”入选云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014年被教育部列为“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国家级项目单位。2015年获批为云南省地方大学应用型整体转型改革试点高校。2016年“教育学”入选云南省一流学科(B类高原学科)建设项目,同年被云南省委高校工委授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学校”荣誉称号,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同年获授为云南省具有公费师范生招生和培养资格的师范院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同年获批“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德育研究中心”建设单位,2021年被遴选为云南省具有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两所学校之一,2022年学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政策与思想政治教育”入选云南省一流建设学科(新学科培育计划)。迄今,已为社会培养了七万多毕业生,自有第一届毕业生以来,学校连续十二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连续十四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5000余人。目前有10个二级学院,共开设55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21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云南省支持建设本科高校新兴专业1个;在学科建设方面,有云南省高校一流学科(B类高原学科)1个,云南省一流建设学科1个,云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立项培育建设学科3个,校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8个;在教学成果方面,学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获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共30类312项,学生各类学科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励413项,省级奖励930项;在课程建设方面,有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一流课程10门。

学校积极实施科研兴校战略,不断提升科研服务学科专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迄今,有国家级科学基金项目67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0余项,其它科研项目1000余项;建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2个,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6个,云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5个,云南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社科基地工作站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3个,校级科研机构35个;科研成果获省厅及其以上奖励100余项,获国家专利授权100余项;学校设有“雁峰论坛”和“雁山学人讲坛”等学术交流平台,每年主办或承办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高水平学术讲座多场。

学校构建了“四位一体”的第二课堂育人体系,搭建了以“十个一”为主题的“10+1”育人辅助平台,创设了主题鲜明的文化月活动,成立了校级、院级各类社团,目前有校级社团47个,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体育竞技活动和各具特色的艺术活动。学校专门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及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有“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等省级创业孵化平台。近年来,学校在全国“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省“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等学术科技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荣获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9项。

在合作交流方面,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泰国、马来西亚、越南、老挝、新加坡等国家高校开展交流与合作,通过人员互访、学生交流、科研合作、合作办学等方式开拓办学视野,推进办学国际化进程。在国内合作方面,先后与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体育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在与地方合作方面,学校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属地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合作关系,搭建学生实习实训平台,在“融入”与“服务”过程中,实现“合作共赢”。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在新的起点上,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大使命,朝着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而努力奋斗,谱写楚雄师范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楚雄师范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锚定目标,克难攻坚,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1.思想理论武装持续加强。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校党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党委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安排、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具体工作要求。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团课、班会等形式,组织全校师生员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政治理论读本,引领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召开党委会会议25次,研究审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教学科研、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130余项,听取报告事项30余项;召开校长办公会议25次,研究审定有关事项220余项,切实将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加强阵地管理,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积极主动引导舆论向正确方向发展。四是加大先进典型宣传。通过鲜活素材展现党员师生的信仰底色和责任担当;打造书记、校长“开学第一课”和毕业寄语,为学生成长成才指引方向。五是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持续巩固,全国文明校园成功复牌。六是统一战线工作得到加强。成立楚雄师范学院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工作,组织4次统战“双月实践活动”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七个一”活动。七是党对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妇女工作的领导持续加强,学校发展合力不断凝聚。八是《楚雄师范学院学报》刊登了一批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成果,阵地作用持续发挥。

2.基层党建质量和水平得到提升。一是坚持以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明确13项主要任务、36个项目、79个清单、81个扣分点,持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以党员发展“七个仪式感教育”为抓手,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全年发展党员430名,完成党员发展任务。三是严标准对全校71个党支部开展支部排查定级,4个后进党支部分别由4位校领导直接联系完成晋位升级目标。四是按月组织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10次,督促指导二级党组织召开支部书记例会93次,交流典型经验,解决党建突出问题。五是严格落实《楚雄师范学院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和服务师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校领导带着问题下一线,现场办公、现场协调、现场落实,切实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六是广泛开展一流党建创建。2022年精准扶贫党支部顺利通过全国高校样板支部验收,其工作案例《大山深处党旗红》入选全国高校思政网特别推出的“高校党建‘一融双高’典型案例”专栏展示;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教工党支部入选全国高校样板支部培育创建。

3.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坚持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实效。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1370余人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干部选任稳步推进。开展4批次调整选任处级干部39人次,科级干部26人次,两名处级干部提拔使用,1名副厅级干部进一步使用,1名副厅级干部提拔使用。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从严抓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从严审批处级干部社会组织兼职,给予未如实报告干部“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责令向学校党委作出书面检查”1人。

4.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坚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协同落实。以“责任清单”和《责任书》的形式把34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到领导、具体到部门,落实到基层,层层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先后对疫情防控、意识形态与校园安全、招生考试、毕业生就业创业、师范类专业认证、审计整改等41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34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27个,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1个二级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二是高位推动巡视整改、巡察、专项整治工作。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巡察工作议题10个,督促发出巡视整改工作提醒函7份;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监督检查3次,建立巡察工作制度4个,对2个二级党组织开展巡察,确保巡视巡察整改与学校中心工作持续深度融合。三是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认真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疫情防控一线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质量提升和校风教风学风整顿“五个专项行动”,全面跟进对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督,坚决纠正一切损害师生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是推动“清廉学校”建设有形有效。对50项工作任务进行立项分解,实施“七个一”专项行动计划,开展37项“清廉”建设特色行动。五是开展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安排,及时回应师生诉求,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六是完成财务管理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相关工作,完成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自查工作。

5.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一是专业建设成效明显。新增1个省级新兴专业,获省级财政支持建设经费300万元;新增18个C类专业,获省级财政奖励经费540万元;C类专业总数达到37个,C类专业学生数占比达78%;新增1个国家级、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目前,学校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二是师范教育特色突显。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2个专业通过师范专业二级认证,学前教育、地理科学2个专业接受认证专家进校考查,体育教育、英语、美术学3个专业接受认证专家线上考查。24个师范专业(方向)获准实施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2022届毕业生共有2270人获得教师资格证,获取率为64%。三是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质量得到提升。目前学校共立项建设校级一流课程29门,其中10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3门课程被推荐参评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思政课获省级立项建设,3个项目被立项为省级课程思政教改项目。4个项目立项为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四是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不断增强。55个项目立项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2项立项为省级项目;164人考取硕士研究生。

6.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扎实有效。一是组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学生评先评优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能力与素质帮扶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二是就业创业工作积极稳步推进。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共走访企业115家,开拓就业岗位3267个。三是国防武装工作开创新局面。完成2022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组织2021级、2022级学生开展军事训练。

7.学科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持续加强学科学位点建设工作。“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政策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入选“十四五”云南省一流建设学科,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教育、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省级立项建设通过省学位办中期检查验收。教育学、生物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省级立项和校级重点建设(培育)学科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取得新成绩。“太阳能综合应用与智能微电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入选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立项建设项目。三是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年度新增国家科学基金立项3项;首次获农业农村部项目1项;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地方本科高校联合专项2022年项目立项16项;新获8项云南省哲社规划立项;大学生校级科研课题立项77项。四是科研成果有新进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报告荣获全省2022年度一等奖,一部专著荣获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五是对外合作办学有新拓展。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国外教育机构签订合作协议40份;积极推进与南京大学、南华县、元谋县、永仁县等合作;推进与加拿大尼亚加拉学院、泰国清迈大学等国外高校的合作,组织国外高校硕博项目宣讲会20场。六是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明显。选派10名教职工驻村,持续做好122户脱贫户及监测户结队包保工作,向挂联点捐赠各类衣物2000余套。七是完成共计1262人的“国培计划(2020)”项目,中标培训项目3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2725人,新增专业3个。八是招收缅甸、老挝学历留学生及华文教师培训班学员共94人;聘用泰国外籍教师3人。九是有序开展教育帮扶工作。与禄丰市第三中学签署帮扶协议,根据需要选派了一批教师和实习生,帮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师资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学习教育专题网络培训班、暑期教师网络研修班等1251人次,表彰2022年优秀教师10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0人和5个先进集体。二是完成新一轮岗位聘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12人晋升中级职称,19人晋升高级职称,修订绩效考核分配办法,激励导向明显。三是拟聘用博士20人,已报到博士11人;培养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16人,毕业回校工作博士研究生6人;招聘14名硕士研究生。四是各类人才称号不断增多。新增“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1名,青年拔尖人才1名,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名,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1名,“兴楚文化名家”3人。

9.办学基础条件持续改善。一是完成2870.88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完成2022-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获支持项目7个,合计资金1900万元。开展高等教育引导性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总资金840万元。申报教育领域技术装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项目并获得批准。二是建成项目库管理软件系统,实现了项目在线申报、论证和管理,被教育厅确定为“高校专用设备配置试点”高校。三是提高经费预算精准度,优化会计核算管理,清理财务管理内控相关制度12个,制定全校性财务管理内控制度2个,财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四是学校搬迁拟建设区域2000亩土地勘界已完成,项目区概规已完成编制与评审;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可研均已编制完成,可研已经评审。是新增纸质图书57000册、电子图书57000册,文献资源建设进一步加强。

10.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持续加强。一是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控底线。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年召开21次疫情防控调度会,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先后12次调整校园防控措施,确保做到精准防控;严格执行师生员工出入校门登记制度,强化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通风消杀,精心组织校内各类考试活动,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发挥“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作用,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引导;与属地建立了高效的联系沟通机制,形成校园疫情联防联控合力。二是严格校园常态化安全管理。坚持值班值守制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校级实验室安全检查4次,整改安全隐患17个。三是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挖掘校内服务市场,增强后勤保障服务能力,提高经营产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纪检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处(学工部、武装部)、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办)、对外合作交流处(基建处)、财务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审计处、保卫处(后勤处)、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校团委、职能部门党委、妇女联合会、学报编辑部、图书馆、后勤总务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师范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为楚雄师范学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2人(离休0人,退休262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师范学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楚雄师范学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师范学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375872371.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239618.13元,占总收入的66.3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8126028.84元(含教育收费74033461.34元),占总收入的23.45%;经营收入25055550.73元,占总收入的6.67%;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451173.39元,占总收入的3.5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3112006.90增长37.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533253.12增长20.00%;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30791798.32增长53.71%;经营收入增加25042972.45增长199096.9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5743983.01增长74.53%主要原因2022年学生人数较上年增加1262人,按学生人数核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生均经费增加,同时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事业收入增加二是2022年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采用以支定收方式核算的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事业收入相应增加;三是按报表编报范围要求,2022年度决算报表并入学校自办食堂账务数据,并入学校自办食堂经营收入25042041.16元,经营收入大幅增加;四是学校积极拓宽收入渠道,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科研、培训项目,增加资金来源,其他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师范学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356091807.08元。其中:基本支出249712291.05,占总支出的70.13%;项目支出85596040.17,占总支出的24.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20783475.86元,占总支出的5.8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000708.47元,增长23.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379978.37增长22.21%;项目支出增加849695.00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20771035.10增长166959.5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学生人数增加,办学规模增大,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度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减小结转资金规模;三是按报表编报范围要求,2022年度决算报表并入学校自办食堂账务数据,并入学校自办食堂经营支出20776568.14元,经营支出大幅增加;四是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科研、培训项目,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师范学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712291.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1916285.49元,占基本支出的88.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796005.56元,占基本支出的11.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师范学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596040.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雁塔校区6、7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经费开支13008557.31元,该项目于2020年立项,2022年度已完成项目建设尾款支付工作,项目总支出为53138476.42元,已按专项审计报告完成结转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2.“国培计划(2021)”3个标段(020、022、038标段)培训项目经费开支2379948.00元,3个标段培训项目经费拨款共计3050000.00元,受疫情影响,022标段培训项目延期至2023年开展,其余2个项目已开展集中培训工作,项目总结工作未实施完毕,3个标段项目经费年末结转670052.00元。

3.楚雄师院教育收费成本补助经费开支138000.00元,用于学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4.学生资助补助专项经费支出19796200.00元,用于发放学生奖助学金和其他专项补助。

5.省属本科高校生均专项经费支出21988750.00元,主要用于教学日常公用支出。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研究课题经费支出2874234.75元,用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和社科项目课题研究。

7.楚雄师范学院专业课程、教改项目等经费支出1105022.57元,用于学校开展专业课程项目立项、师范类专业认证建设、一流专业建设、教研教改项目工作。

8.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1442142.80元,用于学校规划内的项目建设。

9.学科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高等教育引导性建设补助资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专项资金支出9987910.94元,用于学校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工作,推动学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1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云南省教育厅牵头项目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52424.98元,用于人才发展专项工作支出。

11.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及工作经费支出252000.00元,用于按文件要求发放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

12.科学技术(类)专项支出401630.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260.67元,主要用于开展基础研究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乡村振兴发展科技等专项研究支出;楚雄州财政专项拨款支出140370.00元,主要用于“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蓝火博士团”引进与产学研合作科技服务项目、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项目支出。

13.其他零星楚雄州财政专项经费支出共计1869218.15元,主要为第二批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州级民族机动金、自主创新研发民族服饰产业化扶持经费、楚雄师范学院南方丝绸之路沿线民族文化互嵌与交融调查研究、购置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活动定向运动电子打卡系统、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创建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专项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楚雄师范学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447932.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05%与上年相比增加38355594.96元,增长18.1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学生人数较上年增加,按学生人数核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生均经费增加办学规模增大,教学日常运转支出增加;二是学校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三是2022年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0817371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5%。主要用于学校人员支出、日常运行支出和学生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等专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26126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要用于基础研究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乡村振兴发展科技等专项开支。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4575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各类社保经费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97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669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2400.00支出决算为346289.04完成年初预算的37.95%。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00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3991.04占总支出决算的7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298.00占总支出决算的20.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298.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350.00),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2400.00元,支出决算为346289.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3991.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2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5%。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7235.23增长28.71%。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2546.23增长43.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11.00下降6.8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学校大部分公车年限长,油耗和维修费用逐年增高;二是2022年疫情较上年好转,恢复部分外出公务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学校外出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7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2人)。主要用于开展学生就业联系、校企合作、院校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我校为其他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师范学院资产总额855052236.75资产净值565669087.90元,其中,流动资产45406167.95元,固定资产789531994.07固定资产净值506551041.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4790.73元,无形资产19979284.00无形资产净值13577087.93元,其他资产0.00其他资产净值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710488.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019186.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74072.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85723.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34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74072.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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