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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8-30   审核人:   编辑人:张曦文

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师范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师范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师范学院是云南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楚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楚雄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成立。学校办学渊源最早可追溯到1936年成立的省立镇南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和鲜明师范教育特色的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府楚雄市,距云南省会昆明100余公里,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2009年荣获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4年被教育部列为“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国家级项目单位。2015年获批为云南省地方大学应用型整体转型改革试点高校。2016年“教育学”入选云南省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建设项目,同年被云南省委高校工委授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学校”荣誉称号,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同年获授为云南省具有公费师范生招生和培养资格的师范院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同年获批“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德育研究中心”建设单位,2021年被遴选为云南省具有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两所学校之一。迄今,已为社会培养了七万多毕业生,自有第一届毕业生以来,学校连续十二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连续十四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4196人。目前有10个二级学院,共开设5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21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在学科建设方面,有云南省高校一流学科(B类高原学科)1个,云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立项培育建设学科4个,校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8个;在教学成果方面,学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获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共27类289项,学生各类学科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励107项,省级奖励548项;在课程建设方面,有省级精品课程7门。

学校秉承人才强校理念,大力引进学术领军人物、学科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学校现有教职工792人,其中专任教师629人,教授73人、副教授178人,博士58人,硕士452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云岭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青年拔尖人才3人,省卓越青年教师1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12人,省突出贡献专家2人,州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10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6人。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不断壮大,从2013年起先后与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目前有博导2人、硕导36人,累计联合培养研究生30余名。

学校积极实施科研兴校战略,不断提升科研服务学科专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迄今,有国家级科学基金项目6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0余项,其它科研项目1000余项;建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2个,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6个,云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5个,教育部重点社科基地工作站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3个,校级科研机构33个;科研成果获省级及其以上奖励100余项,获国家专利授权100余项;学校设有“雁峰论坛”和“雁山学人讲坛”等学术交流平台,每年主办或承办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高水平学术讲座多场。

学校构建了“四位一体”的第二课堂育人体系,搭建了以“十个一”为主题的“10+1”育人辅助平台,创设了主题鲜明的文化月活动,成立了校级、院级各类社团,目前有校级社团47个,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体育竞技活动和各具特色的艺术活动。学校专门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及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有“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等省级创业孵化平台。近年来,学校在全国“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省“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等学术科技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荣获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9项。

在合作交流方面,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泰国、马来西亚、缅甸、老挝、伊朗等国家高校开展交流与合作,通过人员互访、学生交流、科研合作、合作办学等方式开拓办学视野,推进办学国际化进程。在国内合作方面,先后与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体育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在与地方合作方面,学校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属地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合作关系,搭建学生实习实训平台,在“融入”与“服务”过程中,实现“合作共赢”。

新起点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大使命,朝着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谱写楚雄师范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学校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

(一)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1.教师教育特色突显。继2017年获公费师范生招生资格后,2021年经省教育厅遴选,学校成为云南省具有地方“优师专项”招生资格的两所学校之一。学校首届公费师范生103人顺利毕业,全部获取教师资格证;2021届毕业生中共有1597人通过国考获得教师资格证,占比达47%;教师教学创新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在首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云南赛区比赛暨第四届云南省高校教师教学大赛中,环化学院高顺玉老师荣获二等奖,管经学院陈美玲教师团队荣获三等奖,物电学院徐媛教师团队荣获优秀奖;围绕“推动教学创新,打造一流课程”主题,组织学校第十九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2.专业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制定《楚雄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择优选聘专业负责人54名,建立并实施“责权利统一”的专业负责人制度。本年度学校新增华文教育专业1个,学校专业数量增加到57个。新增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数量达到9个;参加了第三轮云南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学校C级专业数量达到19个;制定《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本年度数学与应用数学和物理学两个师范类专业完成第二级认证;强化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建立与招生计划、经费划拨联动机制。主动撤销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积极申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

3.课程建设进一步取得成效。实施“三级五类一流课程建设计划”,制定《楚雄师范学院一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稳步推进一流课程建设。今年共有9门课程被立项为省级一流课程,3门课程获准推荐参加国家级一流课程遴选;制定出台《楚雄师范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门课程获批为“云南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重点培育项目”;全面排查了2020-2021学年所使用的教材教辅,完成问题教材整改工作,严格教材选用程序和要求,确保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

4.教学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定出台《楚雄师范学院关于教学基本工作量认定与计算办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拓展教育教学工作量计量范围,更加科学计量教师工作量;制定出台《楚雄师范学院教学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奖励范围和标准,建立教学奖励绩效积分纳入教师个人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机制;组织开展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活动,6名教师获奖,组织开展了第六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从23项申报项目中评选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

5.教学管理进一步加强。年度修订、制定20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公开选聘9名专职教务员充实到各二级学院进行基层教学管理,进一步夯实了教研室运行管理队伍;制定出台《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积极推进教研室规范化建设。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积极申报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小学教育专业建设共同体虚拟教研室最终获批立项为省级虚拟教研室培育项目。

6.创新创业教育取得成效。学院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过程中,年内投入大学生科研专项基金5万元,2021年度组织申报大学生科研课题72项,立项资助56项,申报数和立项数比2020年(分别为58项和35项)有较大增长,立项数为历年最高。20项科研成果获校级大学生科研成果奖。

(二)学科和科研建设取得新成绩

1.努力推进学科与学位点建设。制定了《“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申请并获批为2021—2023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省级立项培育建设单位,教育、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三个拟建硕士专业学位点获批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省级立项培育建设点;进一步加强与云大、昆工、云师大联合培养研究生,今年共有12名研究生到学校接受培养。

2.加强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建设。组建成立了楚雄师范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并申报获批成为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学校承建的省级哲社研究平台增加到2个;首次推荐申报楚雄州专家工作站6个。新增及新引进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2名,新引进云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1名,新增及新引进楚雄州彝乡科技领军人才3名,2人入选楚雄州十大科技创新人才。

3.科研项目数量有突破。本年度共有5项国家级科学基金项目获准结题,65个纵向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级立项,在省哲社规划科普重点项目和社会智库重点项目两类省部级立项工作上同时实现了零的突破,首次获得云南省哲社规划社科普及重点项目立项2项,首次获云南省哲社规划社会智库重点项目1项;2021年度大学生校级科研课题立项56项。

4.加强校地、校企、校校横向科研项目合作。立项实施校地、校企、校校横向合作科研项目24项,到账经费约150万元;签订校企合作协议10余份;深入禄丰、元谋等7县市和天腾化工、锦达农业等20余家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地方专题调研,增进产学研合作。持续扩大学术交流,浓厚学术氛围,组织 “云岭大讲堂•楚雄师院雁山讲坛”讲座7场。组织4期“雁山学人(博士)讲坛”活动。

5.优化科研学术环境。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了《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意见》《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规定》《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及奖励办法》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积极的科研管理激励政策,改善了科研软环境。

6.加强科研阵地建设。围绕学校师范教育红色基因和地方党史研究,《楚雄师范学院学报》第四期、第五期开办了“中国共产党百年理论与实践”栏目,发表论文7篇,开设了“地方党史”专栏,发表论文5篇;学报影响因子大幅提升,2021年中国知网影响因子年报显示本年度学报在全国文科学报排名上上升159名。

(三)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1.高层次人才引培工作持续推进。制定了《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博士人才引进方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省内外毕业博士信息,做好沟通宣传工作,提升面谈面试成功率,年度共引进博士11名,目前,学校共有博士56人,在读博士29人。

2.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年度组织了三次公开招聘工作,目前到岗工作人员58名(其中博士11名、硕士38名、非编专职教务员9名);大力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双师型”教师结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制定出台了《楚雄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学院共有“双师双能型”教师121名。

3.加强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制定《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师资培训工作计划》,年度共有49名教师学历提升,19名教师通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7名教师访学,4教师单科进修;修订《楚雄师范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培养方案》《楚雄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指导教育实践“双导师制”管理办法》。

4.持续推进职称评聘工作。制定《楚雄师范学院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暂行办法》《楚雄师范学院新一轮岗位聘用实施方案》,修订《楚雄师范学院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实施细则》和《楚雄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破五唯”精神,加快探索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发挥了称职评审在提升教师专业水平中的激励导向作用。

(四)招生就业工作顺利推进

1.圆满完成2021年招生计划。今年我校共有44个本科专业和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招生计划4901人,实际录取本科生4901名,其中公费师范生297名,优师专项232人,全校招生计划完成率为100%。

2.压紧压实就业工作责任。持续推进“互联网+就业”模式,提高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化水平,校院两级共组织小型招聘会、招聘宣讲会68场,为毕业生提供需求岗位2682个;优质就业比例提高,2021届毕业生中共有174名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切实抓好重点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推行“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年度投入资金26.5万余元,争取楚雄州人社局资金160余万元,专项用于贫困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学生1375名,共有1603名毕业生获得求职补贴,发放补贴金额160余万元,获补贴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45%;实行毕业生去向落实及大学生征兵工作情况“周通报”制,截至2021年11月29日,学院2021届毕业生整体就业率为87%,重点群体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为90%

(五)学生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将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了“学四史,守初心”网络知识竞赛,党史教育“手抄报”作品竞赛,“建党百年,忆红色初心”主题作品竞赛,校园文明主题征文等活动。

2.提升辅导员队伍建设质量。调整、充实、优化了辅导员队伍,实现辅导员人数达到1:200师生比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辅导员工作档案建设,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辅导员履职考核,组织举办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

3.注重培育优良学风。发挥学生中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发挥各类先进典型在学生成长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健全和完善学风建设的评价激励机制,将学风建设情况与学生评先评优及助学金评定挂钩。充分利用校报、广播站、宣传窗、展板、黑板报、网络、微信群、QQ群等宣传媒介,适时组织学风建设专题讨论,宣传学习理念,营造学习氛围,在全校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

4.强化学生社区管理。推进学生社区“6T”管理,做好学生服务工作,执行在宿舍一日生活制。开展好社区文化活动,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主题宿舍走廊文化建设活动及看图写故事征文活动,开展了绿色小屋创建、文明宿舍评选、党员示范宿舍评选、免检宿舍申报验收等活动。

5.做好大学生资助工作。通过学工系统认定困难学生4538人,资助总金额1588.28万元;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聂宗林、无偿献血、中国电信、新知图书、学平险)共奖励优秀困难学生170人,奖励金额17万元。

(六)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1.依法治校深入推进。一是科学制定《楚雄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文化建设规划》《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规划》等9个专项工作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学院各项发展目标任务,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成立由书记、院长任双组长的楚雄师范学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楚雄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本年度在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师德师风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综合管理等方面共制订、修订规章制度60余项,各项工作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教育部10 大类50条信息公开目录,学校校园网信息公开网页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持续加强对各学院、部门的校务公开督促,截止目前,各学院、部门共公开各类信息1863条;进一步加强保密宣传教育,编印《高校师生保密知识读本》。

2.强化财务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年度制定9项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着力推进精准预算,顺利完成财政厅下达的资金支出,初步建立“项目库”,对申请项目预算支出进行规范化管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入库,各类项目资金申报、审核、预算编制等流程依托项目库进行;优化会计核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把好关口;整合缴费数据信息,完善收费管理工作;高效落实教职工福利待遇,按时、准确发放教职工工资、绩效津贴及各种津补贴,及时办理教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3.依法依规完成采购工作。启用“采购资产一体化管理系统”,实现采购工作全流程线上审批,完成学校2021年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工作。制定出台《楚雄师范学院货物及服务非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发布《楚雄师范学院货物及服务非政府采购流程》,初步建立“权责对等、公开透明、运转高效、监管到位” 的采购管理运行机制。依法依规开展货物及服务采购工作,共完成1105万余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组织集中采购 55项。

4.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开展了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目前“学前教育教师职业能力训练基地”(139.06万元),“电气工程实训实验及创新实验室”(125万余元),“物理学学科实验室建设智慧教学平台”(125万余元)三个项目已完成建设,合计使用中央财政资金(389万余元);完成第二批国有资产报废工作,处置资产共计2236件,原值775万余元;推进学校所属企业改制,成立楚雄师范学院资产经营公司,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

5.持续推进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和无纸化会议,实现了公文办理、文件印发、意见征求、会签决策、请示报告、外出报备、用印审批等一系列工作流程的信息化和移动化,用较少资金建成无纸化会议室一间,本年度所有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实现全程电子化、无纸化(涉密材料除外),降低了会议成本,提高了会议效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两名教师通过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考试,在2021年教育厅组织的网络攻防演练中学校0扣分。

6.加快推进合作办学。一是在国际合作方面,招收美国、马来西亚、老挝语言留学生、学历留学生及华文教师培训班学员共535人 (线上教学534人,线下教学1人),聘用泰国籍外教1人(线上教学);10名学生赴韩国、英国、日本、泰国攻读硕士学位;与泰国东方大学、泰国清莱皇家大学合作举办线上视频研讨会2场。二是在国内合作方面,与南京大学的合作进一步深入,学校环化学院与南京大学地海学院、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两个学院三个专业开展合作与帮扶对接。10名优秀学生参加南京大学艺术设计成果展示和自然地理野外联合实习,6名青年教师到南京大学访学、进修;各部门、学院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73份。

7.持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一是学校资产总额持续增加,达到(账面净值)5.2亿余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亿余元,实现生均8096元。二是图书及电子数据资源建设持续增强,学校纸质图书达到104万册,纸质报刊300种,电子图书113万册,电子期刊12000种,学位论文167万篇,中小学教学视频资源9000部。三是后勤服务保障有力,创新了服务方式和服务载体,引入食堂特色小吃经营,不断满足师生差异化服务需求。

8.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一是雁塔校区新建 6、7号学生公寓按时完工投入使用,将极大缓解学生住宿压力。二是完成零星工程修缮和建设工作,完成了旱厕改造、洗手设施建设、雁塔校区教职工周转房的修缮等9项工程,工程金额63万余元,完成花果山校区运动场周围照明、雁塔校区学校职工之家活动场所的提升改造等7项工程,工程金额57万余元元;三是持续推进新校区整体搬迁建设工作,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已将学校搬迁建设项目列为支持楚雄州建设项目,学校成立了新校区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新校区建设领导专班,将全力推进新校区搬迁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规模、建设资金估算、建设周期和前期工作进度及分工等工作。

9.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起草了《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寒假放假前假期间和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和《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严格遵守出行地疫情防控规定;积极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至11月8日已完成接种第二剂的师生14,952人,占全校师生的96%,接种第一剂的师生15,053人,占全校师生的97%;部分师生接种了第三剂新冠疫苗,后续第三针接种工作正在推进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师范学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为楚雄师范学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8人。其中:事业编制8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7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师范学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7,27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70.64万元,占总收入的76.1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733.42万元(含教育收费4,447.29万元),占总收入的21.02%;经营收入1.26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70.72万元,占总收入的2.83%。2021年收入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34.32万元,减少0.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15.72万元,事业收入减少1391.36万元,经营收入增加0.29万元,其他收入增加41.03万元。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19.53%,主要原因为今年采用以支定收方式,上缴专户收入未全部记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师范学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8,90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33.23万元,占总支出的70.68%;项目支出8,474.63万元,占总支出的29.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24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支出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072.68万元,增长比例7.72%。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办学规模增大,引起各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师范学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33.23万元。比上年增加222.4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保障基本运转的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也相应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95.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3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师范学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74.63万元。比上年增加1850.11万元原因是学校雁塔校区建设6、7号学生公寓项目主要在2021年进行,支出2635.31万元,较上年增幅较大,还有其他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592.3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学校雁塔校区建设6、7号学生公寓项目支出2635.31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研究课题经费项目支出166.18万元;生均经费拨款2315.70万元;中央支持地方改革发展专项经费支出886.16万元;2019-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支出179.96万元;2020年结转资金支出养老保险287.20万元;学生奖助学金专项经费支出1767.27万元;其他零星项目支出236.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09.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02%。比上年增加950.90万元,增长比例为4.72%。主要原因:学生人数比上年增加,财政拨款生均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省级人才发展专项的各类补贴和项目支持经费、基层人才对口培养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7,10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3%。

1)教育管理事务5.77万元,主要为教育收费成本补助资金支出;

2)普通教育16,918.56万元,主要用于我校人员支出、日常运行支出和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等专项支出;

3)进修及培训179.9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培”计划教师培训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发展科技专项的开支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主要用于学校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各类社保经费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学校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学校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08万元,支出决算为26.91万元,完成预算的28.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年初支出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14万元,完成预算的4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6万元,完成预算的16.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学校报废3张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多;2021年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学校相关学术交流活动较少,故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63万元,下降17.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样均未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72万元,下降2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9万元,增长16.34%。2021年学校报废3张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多,较上年下降25.98%。2021年较2020年疫情好转,学校相关学术交流活动有所增加,故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4万元,占71.15%;公务接待费支出7.76万元,占28.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学校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学校开展有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我校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师范学院部门资产总额78,934.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67.72万元,固定资产70,851.28万元,在建工程4,259.52万元,无形资产1,555.6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7.71万元(2021年流动资产期初余额2020年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减少139.31万元:2021年缴回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2.45万元,归集上缴财政拨款结转138.17万元,故银行存款调减140.62万元元同时并入收费账户银行存款,调增银行存款1.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3.3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4.0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625项,账面原值1,623.3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25万元;出租房屋2,980.26平方米,账面原值876.5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934.18

2267.72

70851.28 

52456.56 

191.94 

 

18202.78 

 

4259.52 

1555.6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9.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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