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2016-2017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17年度楚雄师范学院信息公开情况实际,学校办公室编制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2017学年,我校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决策部署,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抓手,以及学校发展的重要保障。学校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教代会)、校办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全力协助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和《清单》《目录》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落实到人。
(二)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信息动态更新,特别加大对收费、招生、学生管理和就业、财务管理、工程招标、大宗物资采购、职称评定、人事与师资工作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使学校的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得到即时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新媒体环境下网络宣传的重要作用,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新闻网页、微信、微博、QQ等渠道全方位公开学校在思想党建、教学科研、人事师资、学科建设、校园文化、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新举措新面貌,重视微信、微博、APP等新媒体作为传统媒介的有效补充,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清单”事项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在学校网站首页设有点击入口,主要发布学校重要新闻信息和需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学年度,共发布“清单”事项总计759件,具体如下:
“基本信息”32件,包括学校办学基本数据,校领导分工,学校章程及教学、科研、人事等重要规章制度,新制定的《楚雄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规定》《楚雄师范学院校领导周转房管理规定》《楚雄师范学院校园一卡通系统管理规定》《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楚雄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等,学校五届二次教代会、工代会校长工作报告,2017年度党政工作要点,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24件,我校开设有专门的“楚雄师范学院招生考试网”,集中面向考生、社会集中公开招生、考试信息。“楚雄师范学院招生考试网”首页设置录取查询窗口,在招生期间基本实现录取与查询同步进行。主要信息包括:《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报考指南》,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本科)、录取查询、楚雄师范学院近三年省内分专业录取分数统计表、楚雄师范学院近三年省外各省分专业录取分数一览表、楚雄师范学院2013年至2016年省外各省分专业录取分数一览表、楚雄师范学院2013年至2016年省内分专业录取分数一览表、考生联系咨询方式;招生监督举报电话等;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8件,包括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楚雄师范学院收费公示,楚雄师范学院2016年财务决算和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楚雄师范学院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等;
“人事师资信息”16件,包括2016年校领导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2016校内中层干部任用名单,人事招聘信息,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告,关于我校2017年申报特殊人才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外聘课程教师管理办法》等;
“教学质量信息”245件,包括2016年本科生人数及其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教辅人数及结构,本科专业设置及新增和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数据,教授讲授本科课程数据,本科教学大纲,本科实践教学有关制度,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293件,包括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学生评优办法,学生违纪处分申诉规定,学籍处理申诉规定,公开资助工作,团学工作信息,大学生职业规划、就业创业、招聘等,二级学院在本学院公开栏公开的团学工作等信息;
“学风建设信息”6件,包括《楚雄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楚雄师范学院关于规范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楚雄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修订)》《楚雄师范学院科研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等;
“学位、学科信息”104件,包括《楚雄师范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各类科研项目申报通知、公示,“云岭大讲堂·楚雄师院雁山讲坛”通告,2017年度科研基金资助性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公示,各类科研课题申报、验收、结题,奖励的相关公示等;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8件,包括合作办学情况,《楚雄师范学院国际交流学生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外籍专家和外籍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关于推荐留学生申请2016年度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的请示,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邀请函公示,办理外国专家证公示等;
“其他信息”3件,包括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行报[2017]103号)学校制定的《2014年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楚雄师范学院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楚雄师范学院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楚雄师范学院突发紧急事件处理预案(试行)》《楚雄师范学院突发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网址链接见附件。
(二)通过学校网站、新媒体、印刷物等载体公开情况
1、各种媒体面向社会公开。
本学年度,学校新闻网发布新闻信息319条,学校官方微博发布新闻信息2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信息117条,编辑出版《楚雄师范学院学报》8期,其中包括(十八届六中全会、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职代会、合作办学、教学科研)等重要信息,例如:开展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和中心组学习、与昆明理工大签署合作办学协议、教学优质奖等等。
2、多渠道的校内公开
——校园网“公文发布平台(OA系统)”,公布学校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本学年度公文发布平台共发布172份文件。
——校园网“校内通告”,集中统一发布学校各部门的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本学年度共发布信息189条,点击量达10 万多次,其中包括干部任前公示、各类人才计划推选或聘用公示、重要科研项目推选或立项公示、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公示,基建、后勤等招投标信息等师生关心的热点信息。
——校长信箱,专人管理、及时处理回复,并在校内教职员工及学生中公开部分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本学年度共处理来信11件,内容涉及学校师生的学习、生活等切身利益,每件来信均按照程序作了处理并答复。
——《楚雄师范学院校报》纸质及电子刊物,本学年度共编辑(8)期,其中包括: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学优质奖等师生关心的重要信息。
——楚雄师范学院手机APP,推送学校重要新闻、校内公文、校内通知公告、每月教职工工资清单、校历、课表、公用房查询、图书借阅、校园黄历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组织了校内信息公开评议活动,向学生发出调查问卷100份,从收到的评议情况看,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反映良好,但也存在着对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不平衡等方面问题。2017年5月学校召开五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楚雄师范学院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提交了大会,经过代表认真研究讨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2017学年,是我校推进依法治校、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逐渐走向更加规范的轨道。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项目、次数越来越多,目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各项改革深化,管理重心进一步下移,学院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各学院、部门按照“校事校办,院事院办”的信息公开工作模式,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同时强化校级的指导监督,为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离上级要求和社会的期待还有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国家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高校必须公开的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我校在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方面,由于客观因素,还存在着个别事项落实不到位,比如艺术教育年度报告、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个别信息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地方。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平衡问题。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学院、部门还没有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重要的议事项目,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完全健全。由于我校人员编制紧缺,各学院、部门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连续性不足,导致工作水平提高不快。四是作为地州高校,经费压力大,还没有建立起信息公开的经费保障机制,缺乏明确具体的奖惩措施,工作的激励性不足。
今后,我校将以下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尽快加快信息公开专栏的改版工作,使信息公开专栏的栏目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满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二是积极筹划做好相关工作经费,目前我校各项建设任务繁重,经费开支压力较大,争取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学校预算。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机关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向做得好的先进学校学习交流,改进工作。四是健全完善校、院两级信息公开考核体制机制。五是完善评议制度。目前我校只在校内师生中组织开展了评议活动,还没有到更广泛的社会团体中开展评议,下步将积极走出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2016学年,我校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逐项列明清单50条事项的网址链接,若无,须作出说明)
详见附件。
此报告
楚雄师范学院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