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云南省公办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校对近三年的教育培养成本进行了认真测算和分析。鉴于我校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明显大于生均收入、生均学费占生均教育成本的比例仅达到21.41%的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关于调整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在其规定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范围内,从2022年入学的新生(含专升本)起,对汉语言文学等38个专业学费标准进行适当上调。调整结果已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备案。现将调整报备结果进行公示(见“楚雄师范学院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明细表”)。
我校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即:2019级——2021级学生在四年学制内(专升本学生在两年学制内)按原收费标准执行,从2022年起,每年入学新生(含专升本)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