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楚雄师范学院第二届委员会
第三轮巡察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云南省省属高校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楚雄师范学院委员会校内巡察实施办法(修订)》《中共楚雄师范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三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应用,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新时代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巡察整改“回头看”坚持严的基调,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着力发现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以下情况:
(一)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被巡察党组织所属人员对整改情况满意度。
三、时间安排
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整改“回头看”从 2023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14日, 共 30 天。根据工作任务,结合被巡察党组织实际,经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巡察整改“回头看”时间。
四、组织机构
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委巡察办”)牵头,党委巡察办、纪检处与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组共同组成督查组,组织实施第三轮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自检自查(5 月 15日至 5 月 25日)。
被巡察党组织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开展自检自查并形成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 责任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务必明确哪些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哪些问题已立行立改但需长期坚持,哪些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下步整改计划及完成时限。
(二)实地督查(5 月 26 日至 6 月 14 日)。
在认真查阅被巡察党组织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的基础上,督查组灵活运用查阅台账、个别谈话、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专项核查等方式进行实地督查,逐项核实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地督查期间,召开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并进行民主测评。对问题整改不彻底、民主测评满意率较低和督查期间发现的新问题,由党委巡察办按程序报批后下达《巡察整改交办单》,督促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总结报告
督查组根据实地督查情况形成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报告,并向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重点指出督查中发现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落实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情况,并提出严肃追责问责的意见建议。
(三)成果运用(2023年 12 月 31 日前)。
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在整改过程中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要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对督查组的工作要求。督查组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按程序及时请示报告。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妥善保管好相关材料,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材料进行移交归档。对“回头看”期间收到的信访举报,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二)对被巡察对象的工作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回头看”的工作,支持配合好督查组开展工作。按时间进度要求整理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资料,迎接检查验收。及时公开经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整改情况报告,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
(三)5月25日前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 责任报告纸质版报党委巡察办巡察科(行政楼412室),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dwjw@cxtc.edu.cn。
联系人:张新明,电话3133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