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外国文教专家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外专发【2000】14号《关于调整外国文教专家工资的通知》精神及我校实际,对我校聘用的外国文教专家月工资标准做出如下调整:
第一档 人民币5000元
任职资格及工资标准:具有学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或低于两年工作经验但专业对口且有对外语言教学资格证书,如TEFL、TESOL证书等)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
第二档 人民币6000元
任职资格及工资标准:国外高校的讲师,或具有硕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或低于两年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学位,专业对口且有对外语言教学资格证书,如TEFL、TESOL证书等)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6000元。
第三档 人民币7000元
任职资格及工资标准:国外高校的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或低于两年工作经验,具有博士学位,专业对口且有对外语言教学资格证书,如TEFL、TESOL证书等)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7000元。
第四档 人民币10000元
任职资格及工资标准:国外高校的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教学或科研经验,专业对口,科研能力强,且有对外语言教学资格证书,如TEFL、TESOL证书等,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
对于我校因工作需要,从国外有合作关系的高校或机构聘请的外籍教师,按双方商定的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