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
学科专业竞赛是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平台,是强化实践教学,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科技活动。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赛、教师用心指导竞赛活动,规范学科专业竞赛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活动健康发展,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宗旨
组织学科专业竞赛的宗旨是激励大学生主动学习、拓宽知识,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以赛促练、以赛促学,最终实现提高学生专业能力、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二、竞赛分类
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是指教育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社会团体或行业协会,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结合学科和专业开展的群众性科技竞赛活动。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四类,各级别竞赛具体界定如下:
(一)国际级学科专业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二)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由教育部高教司认定,或由其它国家部委、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面向全国高校、有赛区预赛的高水平学科竞赛。
(三)省级学科专业竞赛: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四)校级学科专业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市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参照校级执行。
各学院根据专业面向和学生特长,有选择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专业竞赛,参赛项目要与学生所学专业高度契合。
三、竞赛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成立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学科专业竞赛政策制定、组织和竞赛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科专业竞赛活动的统筹管理与组织协调。
(二)各单位工作职责
1.教务处
负责学科专业竞赛的统筹管理与组织协调,其职责主要包括:
(1)根据学科专业竞赛类别,确定竞赛的主办或承办单位。
(2)负责协调联系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
(3)组织全校性校级竞赛活动,协调相关学院开展竞赛项目的学生选拔、集训及组队参赛,发布竞赛方案,公布竞赛结果,收集、整理竞赛活动相关材料。
(4)统筹协调重大竞赛项目竞赛经费。
(5)负责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
2.二级学院
各学院负责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指定一位学院领导负责学科专业竞赛的总体工作,并根据具体竞赛项目指定专人负责竞赛的报名与参赛工作。各学院要以学生学科专业竞赛为契机,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完善管理制度,努力形成领导重视、参与广泛、运转顺畅、成效显著的长效工作机制。具体工作职责有:
(1)遴选适应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学生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竞赛项目。
(2)负责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制定培训和竞赛方案。
(3)做好竞赛的宣传、动员、报名、培训、选拔工作,指定竞赛指导教师,组织竞赛并按时收送竞赛试题和作品等。
(4)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保证学科专业竞赛取得好成绩。
(5)做好竞赛总结与交流工作,赛后向教务处提供培训方案、竞赛结果和竞赛总结。
(6)做好竞赛的成绩及有关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参赛对象
学科专业竞赛的参赛对象为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对于综合性较强、需要团队合作的项目,鼓励不同专业的学生以学科、专业交叉形式组建竞赛团队。
五、参赛经费
为了确保学科专业竞赛工作顺利进行,学校设立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经费,用于开支各类学科专业竞赛的报名费、材料费、培训费或参赛期间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各种费用,确保专款专用。学校负责统筹综合性重大竞赛项目相关经费,由教务处协调开支。各学院负责所承担和开展的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的费用,在各学院学生各种竞赛经费、实践教学经费、技能训练经费、提成业务费等项目中支出。
教师在竞赛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等费用,按学校出差标准报销。学生外出参加竞赛只能乘坐火车和客车,国家级竞赛经学校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住宿按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报销,伙食与公杂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六、激励
按照精神奖励、荣誉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竞赛成绩,对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激励。
(一)对学生的激励
学生个人参赛获国际级奖项,获得3个创新学分;获国家一等奖,获得2个创新学分;获国家二等奖,获得1个创新学分;获国家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获得0.5个创新学分。学生团体参赛获国际级奖项,每人获得1.5个创新学分(学生人数超过3人,每人获得1个学分);获国家一等奖,每人获得1个创新学分(学生人数超过3人,每人获得0.5个学分);获国家二等奖,每人获得0.5个创新学分(学生人数超过3人,起主要作用的3人每人获得0.5个学分)。
学生可多次参加比赛,多次获得奖励学分,记入专业任选课程学分。
(二)对指导教师的激励
教师在学生学科专业竞赛中精心指导学生、所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其以上奖励,将作为职称晋升和聘任的重要条件,同时在教师评先选优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