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及选用教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并有效执行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均应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并严格执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的总体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为核心,着眼于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2.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应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基础性、实践性、时代性特征。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以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统领,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要坚持“品格、知识、能力协调发展”的理念,注重课程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在强调基础,因材施教的基础上,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要吸收本学科的前沿成果,反映本学科的发展方向。
3.构建课程内容体系,注重相关课程之间的有机联系。强调必修—选修、任选—限选、显性—隐性课程有机结合,注意相关课程在教学内容选择、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有机联系和区别,避免重复或遗漏;在不同课程模块之间、先修课程与后学课程之间,注重知识与能力的层次性、衔接性和横向拓展。
4.优化教学内容,突出教学重点。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根据专业特点,参考行业指导规范或学科专业委员会制定的课程基本要求,优化课程内容,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在教学环节的设计和学时分配上优先保证突出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
5.文字严谨清楚,术语定义准确、写作规范。课程教学大纲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计量单位、标点符号等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均须制定与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课程教学大纲,无教学大纲的课程不得开课。
2.课程教学大纲分为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实验课程教学大纲、设计课程教学大纲、实践(实训)课程教学大纲四个类别,可按不同类别要求制定。理论课程指以传授和学习理论知识为主的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和技能;实验课程指独立开设的实验课,通过指导学生操作实验,使学生理解相关实验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步骤,熟练掌握实验方法;设计课程指以向学生传授设计理念与方法为主的课程,注重学生设计思维、设计方法的训练,提高学生的设计能力;实践(实训)课程指以实践(实训)活动为教学内容的课程,包括见习、实习、毕业论文、社会实践、学科技能训练、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目的在于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在理论课中含有实验课的,不需要制定实验课程教学大纲,但应在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中对实验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操作任务、考核方式等作出说明。
3.厘清课程教学大纲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材之间的逻辑关系。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根据教学大纲选择适合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绝不能颠倒逻辑关系,先确定一本教材,然后再依据教材内容制定教学大纲,应树立大纲决定教材的思想。
4.课程教学大纲由课程所属学院负责组织制定。由课程组教师编写,教研室集体讨论通过后,经学院审核后执行,并以专业为单位编印成册,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教师开展教学和学校检查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5.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课程名称相同但教学目标及要求不同的课程,应分别编写教学大纲。
6.课程教学大纲是编写和选用教材、组织课堂教学的依据,课程教学大纲一经审核通过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
7.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学院根据课程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调整时,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组织相关教师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调整或修订,经课程所属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与格式
(一)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课程教学大纲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性质、学时学分、开课学期、考核方式、适用专业、先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要求、教学策略与方法、教材与学习资源、教学环境与条件。
1.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性质、学时学分、开课学期、考核方式
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性质、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应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全一致。
2.学时学分要求
教学大纲中的学时、学分数,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可根据教学需要,细分为课堂讲授学时、实验学时、课堂讨论学时、习题(实训)学时、课外实践学时等。
3.先修课程
指出本课程的预修课程或修读本课程应具备的基础性知识。如果本课程在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方面与其他课程有关联,应明确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
4.教学目标
指出本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明确学生学习本课程后在知识、技能、方法(技术)、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教学目的和标准。可分为知识性目标(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后应该获得的知识)、技能性目标(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后应该获得的技能)和情感性目标(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后对课程内容及方法的经历、认同、欣赏和领悟)。
5.教学内容及要求
按照课程知识结构分单元表述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目的和要求,分析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6.教学策略与方法
应提出适合教学目标和学生知识基础、认知方式、学习风格方面的特点,突出学生学习主体性的教学策略与方法建议。可根据课程性质和学生特点,采用小组合作、问题解决、交流与分享、反思等教学策略;设计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提供多种学习体验,优化组合和运用多种教学手段与方法,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7.教材与学习资源
课程教学大纲中应列出使用的主要教材、参考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的名录,所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籍,应该以正规刊物引用参考文献的格式列出。要尽量选用获国家规划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精品教材以及有特色的教材。课程学习资源包括教学指导书、案例集、习题集、网络学习资源、相关学术刊物等。
8. 教学环境与条件
指实验实训课程开设时,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实验实训场所,具备哪些实验仪器设备。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
为便于各学院编辑印制课程教学大纲,建议采用理论课程、实验课程、设计课程、实践课程四种格式。
四、附则
1、原《楚雄师范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2、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