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第二批)》和《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现将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安排
批次 |
岗位 |
时间 |
地点 |
一 |
专职组织员 专职辅导员 |
6月26日(9:00-11:00) |
新校区大门口 |
二 |
教学科研及管理岗 |
6月26日(9:00-19:00) |
新校区大门口 |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批次 |
岗位 |
面试时间 |
面试安排 |
地点 |
一 |
专职组织员 专职辅导员 |
6月26日 |
12:00,考生报到 |
新校区大门口 |
12:20-12:50,心理测试 |
信息中心机房 |
13:00-面试 |
各组织实施部门 |
二 |
教学科研及管理岗 |
6月27日 |
7:30,考生报到 |
新校区大门口 |
8:00-8:30,心理测试 |
信息中心机房 |
8:40-面试 |
各组织实施部门 |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要求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第二批)》,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及实操实作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其考核形式和方式由相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及学科专业特点决定。面试前的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须遵守楚雄师范学院校园网通知公告栏《楚雄师范学院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及笔试工作的补充通知》中的疫情防控要求,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云南健康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后按指示到信息中心机房开展心理测试;测试结束后,由各组织实施部门工作人员带至面试地点。
2.来校参加考试途中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佩戴口罩进出面试考点。
3.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面试人选。
4.参加面试人员须带齐应聘材料原件备查验,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及隐瞒实际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以及聘用资格。
5.未尽事宜请与楚雄师范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878-3126977。
楚雄师范学院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