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5.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5.4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5.4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90.42减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2017年和2016年预算数不变,均为5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2017年及2016年均为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按国家要求逐步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结合学校近年实际情况,适度减少预算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2017年和2016年预算数不变,均为55.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