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十一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修订)
学科是大学发展的根基,一所大学的学科结构布局、学术功能、创新能力与发展活力决定了大学的办学质量和水平,充分体现着一所大学的人文观念、科学精神、学术制度和办学特色。学科建设是学院发展的龙头工程,是提高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及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水平、体现办学实力和特色优势的基础性工作,是带动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基础条件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整体发展,形成学院核心竞争力的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性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说,办大学就是办学科,一所大学要生存、要发展、要壮大,要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要实现以教学为中心,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目标,就必须把学科建设作为带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硬任务,放到学校建设重中之重的位置,长抓不懈。
“十一五”开局的2006年和2007年,是学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各项办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两年,也是学科建设工作不断探索和逐步深化认识的两年。两年多的实践历程表明,学院《2006—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一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试行)》确定的学科建设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是恰当的,发展思路和措施是可行的,对于“十一五”前半段的学科建设工作发挥了指导作用。而随着形势发展进入“十一五”期间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2008年,根据今年作为我院“提升水平年”的工作主题,也对《规划》提出了与时俱进加以修改完善的新要求,为此特对学院《 “十一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进行修订。面对新的形势和发展要求,为了加快学科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学院发展,在本修订稿中进一步强调了学科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学科建设发展思路和目标进行了适当细化,对工作任务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对保障措施进行了充实。
一、“十五”以来学科建设发展现状
学院始终把学科建设作为发挥人才培养、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社会服务、引领区域文化发展功能的龙头工程来抓,“十五”期间,通过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艰苦努力,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提高了认识,带动了发展,扩大了影响,为下一阶段的建设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初步形成了有我院自身特色的学科布局和建设构架,学科体系逐步完整,优势学科及特色学科逐步显现。学院于2002年启动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经过“十五”期间的建设和发展,初步形成了省、院、系分级建设的架构:有1个省级重点建设(备选)学科“汉语言文字学”,8个院级重点建设学科(含备选学科2个),18个系级重点建设学科;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主要涉及的相关学科包括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八大学科门类,25个一级学科,60个二级学科,均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发展,民族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优势学科逐渐凸现,重点建设学科在汇聚学科队伍、争取科研立项、产出科研成果、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方面的作用已经显现出来。
(二)建成了一支层次不断提升、结构日益改善的学科队伍。通过教学实践、科研锻炼和培训进修,学科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学术水平日益提高,学科实力不断增强。至2005年底,我校已有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和省高校教学科研带头人培养对象4名,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5名,评出首届校级学术带头人11名和校级科研骨干17名,3名教授受聘担任云南大学或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学科水平显著提升,学术交流日趋活跃,学术氛围明显增强。支撑学科建设发展的科研项目层次大幅提升,规模逐年扩大,研发能力快速增强,科研成果不断涌现,呈现出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互为支撑、相辅相成的良好局面。“十五”期间,学院实现了国家级、省级科研立项上零的突破,共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立项课题185项,筹措及投入科研经费累计达436.3万元,分别是“九五”时期科研立项总数(17项)的11倍及科研经费总额(42.6万元)的10倍多;有75项科研成果获地厅级以上政府科研奖励,其中5项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实现了省级奖项上零的突破;出版专著和参编教材40余部,在国内外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文艺作品一千余篇,其中8篇发表于国外学术刊物,并有26篇科研论文被SCI或EI收录;学院多次举办高水平的学术会议,邀请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内外著名学者及专家莅临学院讲学,重点学科发挥了日益明显的学术窗口作用,提升了彝州楚雄及我院在学术界和科技界的知名度。
(四)学科建设软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学院成立了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制定出台了《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办法》、《学术带头人与科研骨干选拔培养办法》和配套的科研、教学管理制度、奖励办法,并调动各种力量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方筹措经费,为建设重点学科、形成学术梯队、创建学科研究基地等方面提供了有效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五)学科建设有力促进了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升。通过学科建设,促进了学院相关专业建设层次和师资水平的提升,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本科生考取研究生的比例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在前五年工作的基础上,“十一五”开局以来,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我院学科建设工作又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进展,“民族学”学科入选省级重点学科,“汉语言文字学”学科入选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新增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3名,新增国家级立项科研课题5项,新增省级科研奖励7项,《规划》预定的各项发展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总体而言,通过多年积累和建院以来的着力建设,我院学科建设工作的软硬件环境已经明显改善,具备了一定的发展基础,学院学科建设已基本迈上了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建设已初见成效,但随着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变化,从学科建设的内涵发展来看,我院学科建设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平衡和统一上还有一定差距,学科发展客观上面临着诸多困难,建设发展工作中主观上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
1、对学科建设的要求及重要性认识需进一步理清;
2、学科带头人和骨干队伍的学术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3、学科发展需要的硬件基础设施还需加大投入建设;
4、凝炼学科方向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5、各学科的建设规划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6、学科建设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
二、下一阶段学科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立足教学中心,紧紧围绕提升学术水平、办学质量和创新能力的目标,把学科建设作为带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硬任务,摆在学院建设重中之重的位置,突出特色,调节优化,统筹管理,营造出浓郁的学术环境和培育出优良的学科文化,确保学科建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在健全完善和实施院、系两级学科发展规划时,坚持兼顾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原则;
2、在遴选和建设院、系两级重点学科的工作中,坚持需求引导、择优建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3、在学科层次布局和建设进程节奏的把握上,坚持分类指导、分批扶持、分层建设、逐级提升的原则;
4、在学科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中,坚持以学术创新为主体选拔人才,以实际能力为基础评价人才,以教学科研成果为依据激励人才,以贡献大小为标准奖励人才的原则;
5、在凝炼学科方向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的原则;
6、在学科建设的工作内容和导向上,坚持与教学相衔接、与专业相协调、与课程相融合、与教育教学目标相一致的原则;
三、“十一五”学科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学科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院系两级共同推动,初步形成有重点、分层次、可拓展,具有地域优势和民族特色、师范性突出、布局合理能体现我院办学实力和特色并有力支撑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学科体系,构建起“系有目标,打牢基础;院有重点,集中建设;省有位置,培强做优”的分层建设体系,培植出特色浓郁、底蕴丰厚的学科文化,为学院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注入新的元素与活力,为争取硕士学位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打下良好基础,为学院本科教学水平提升提供重要学术保障,为提高学院的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学科支撑。根据以上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学科建设发展的各分项目标如下。
(一)学科层次结构及布局发展目标:使1—2个学科进入省级重点学科的行列,3—5个院级重点学科达到或接近申报硕士点的实力要求,建好2—3个能对地方产业发展及经济建设起到较好支撑作用的优长学科,形成8—10个有潜力的院级培育学科,教学科研相关的其他一般学科取得一定发展,水平有所提高;
(二)学科队伍建设发展目标:初步建成政治素质好、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的学科队伍,培养省级以上学术带头人10名以上,院级学术带头人和骨干50名以上,学术后备人才100名以上,培育出有较强实力的创新团队3支以上;
(三)学科水平发展目标:各学科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实力进一步增强,科研水平有较大提升,“十一五”期间实现以下“千百十五”的发展目标,即全校投入和筹措科研经费总额1000万元以上,组织申报科研课题1000项(次)以上,公开发表论文、作品2000篇以上;获得科研立项200项以上,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00篇以上,获得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00项以上;争取到省部级科研立项课题10项以上,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0部以上,发表国际学术论文10篇以上,申报国家专利5项以上,争取到国家级科研立项课题5项以上,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5项以上。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组织一批高层次、高水平学术研讨会,举行各类学术报告与交流活动,学术氛围进一步浓厚,科研学术交流的渠道更加通达,学院的学术影响不断扩大。
(四)学科基地建设发展目标:学科基地建设见成效,建成10—20个院内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建成2—3个具备申报云南省高校重点(培育)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条件的科研机构,建成5个可以支持研究生培养的学科资料室,为学科建设中培养和集聚人才,开展学术交流,争取项目,开展创新性研究以及实施成果转化提供平台。
四、下一阶段学科建设发展的工作思路
(一)突出重点,凝炼方向,壮大队伍,优化资源,积累成果,提升水平。“突出重点”,就是要集中力量建设,先让一部分学科强起来,形成特色,凸显示范效应,继而带动其他学科发展壮大。“凝炼方向”,就是要善于从一个学科的若干个研究方向中,选取最具潜力和优势,最有成功可能的学科方向作为集中建设的重点,培养学科建设的创新点。“壮大队伍”,就是要通过学科建设,培养一批教学科研骨干,形成名师效应。“优化资源”,就是要积极争取人力、物质和各种社会资源,为我所用。“积累成果”,就是要通过建设,创出一批高水平、成系列的科研成果,形成优势,最终达到提升水平的目的。
(二)统筹兼顾,发挥优势,彰显特色,积极拓展。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和学院的学科特点,统筹兼顾好重点学科和一般学科、特色学科和普通学科的关系,加强基础学科、培育特色学科、扶持优势学科、促进新兴学科、重视交叉学科,突出地方性和师范性特色,文理并重,教育优先,促进学科间的交叉、渗透、融合,适度拓宽学科门类,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加快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的建设,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人才队伍带动、科研项目驱动、学术环境鼓动”三大方略,以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为重点,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科研创新为动力,以学科基地和研究机构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人才队伍带动方略”就是要以学科队伍建设为首要任务,努力形成人才优势、学术优势、持续优势、团队优势。“科研项目驱动方略”就是采取“以项目促科研,以科研促学科,以创新促发展,以特色创优势”的思路,凝炼学科方向、发挥学术优势、显现学科实力和发展后劲、实现科技创新来推进学科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学术环境鼓动方略”就是要确立舆论政策导向、着力营造学术环境、充分利用校内外装备和校园环境大力实施学术活校战略。通过三大方略的实施努力建设成学院优势学科群,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竞争实力,推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五、下一阶段学科建设发展的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切实把学科建设工作放在学院和系院建设发展中的龙头地位,强化学科意识,培育学科文化。全院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认识到学科是现代大学办学的重要支撑,是培养和汇聚人才的基地,是培养大学精神和形成大学文化的推进器,是科技创新和科研项目动力源,是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定向标,是形成大学核心竞争力的前提,是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的大学建设的奠基工程。学科建设是高校发挥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龙头工程,是汇聚人才队伍、凝炼办学方向、创新运行机制、凸现办学成果的综合性建设。
全院上下要把学科建设作为事关学院发展的带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硬任务,放到建设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长抓不懈。学院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计财处、发规处等各相关部门和各系要统一认识,协调行动,加强指导,改善管理,确保学院学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十一五”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
院系两级应通过经常性开展研讨、培训、经验交流和撰写研究论文等方式,加强学科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学科建设工作的交流,要使大多数教师都能认识到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充分理解学科建设的内涵,树立学科意识。要在学科组、教研室活动中加强对学科知识和学科研究方法的学习与交流,每一位教师都应在自己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中重视学科归属,强化学科认同,主动融入其所属学科,通过培育学科文化,促进学科方向的凝炼和团队的整合。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力争实现硕士学位点建设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一所高校的重点学科的水平,代表着全校学科建设的实力。我院重点学科建设要与硕士学位点建设有机结合,积极扶持和发展优势学科,加强学科之间相互支撑的强度,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力争使一定数量的院级重点学科达到申请硕士学位点的相关条件。
加强对在建院级重点建设学科的考核、验收,对于建设期满,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建设成效显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科,将遴选作为首批院级重点学科予以授牌,在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使其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早日进入硕士学位点的行列;同时在建设期未满,或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院级在建学科,以及其他尚未纳入院级建设但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长学科中,遴选出8—10个院级培育学科给予一定的扶持,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
(三)调整学科建设结构和布局,确立自己的优势和特色,构建结构相对合理、优势明显、发展协调的学科体系。在充分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从学院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地方和区域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发展的方向,以市场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和理顺现有学科结构和学科研究方向,通过调整、重组、增设、构建等方式优化整合学科资源,逐步形成学科结构相对合理,优势明显,主干学科与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自然科学学科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体系。要从当前云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决定》要求,在全面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重新梳理和进一步明确自身优势,重点加强和发展与云南省产业结构调整及民族文化建设、民族教育等密切相关的学科。要根据学院“以师为主,综合发展”的发展定位,在现有学科门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文学、理学、教育学等优势学科,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拓展新学科,使我院的学科体系更加完备,使我院成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合格本科高校。在建设过程中要通过加强科研来凝炼学科研究方向,促进学科的交叉渗透,实现联合攻关;以学科方向来汇聚人才,培植特色,突出优势,增强实力。
(四)健全和完善院、系及各建设学科的发展规划,按科学规划推进学科建设工作的有序实施。学院层面的学科建设规划重在学科布局、研究基地、人才结构、条件支持和政策配套等方面的规划,而系级学科建设规划则要把握十大要素,即学科方向、建设目标、学术队伍、科研项目、建设步骤、阶段任务、措施方法、特色凝炼、资源配置和成果应用,做出有前瞻性、操作性和创新性的规划,然后扎扎实实抓建设,抓落实,努力做到“三提升一晋级”,即提升人才队伍水平,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提升学科辐射水平,最终晋升上一级重点学科,并向省级重点学科冲击。
各系和各在建院级重点建设(含备选)学科,应做好学科规划的修订工作,针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深化认识,明确建设目标,调整建设思路,细化建设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建设主动性,以队伍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凝炼研究方向,对照省级重点学科和院级重点学科建设指标,力争在原有基础上出成果、出特色,形成优势。
(五)围绕学科建设实施人才战略,做好学科梯队的培养、引进和稳定工作。要建立完善人才工作的四个政策体系:即以学术创新为主体的人才选拔政策;以实际能力为基础的人才评价政策;以教学科研成果为依据的人才激励政策;以贡献大小为标准的人才奖励政策。大力鼓励创新、冒尖,建功立业,实现有能力的人有机会,有水平的人有舞台,有贡献的人有实惠,有建树的人有地位的人才队伍成长壮大的良性循环,最终以人才优势去创建学科优势,以学科优势促成学校的发展优势。
要把学科梯队建设作为学院科研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好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整合现有学科力量,积极优化和盘活现有人才资源,理顺体制,激活机制,争取以学科建设为平台,聚集和培养一批高水平教学科研人才,使院级重点学科都拥有一定数量的硕士生导师,各学科梯队要以在本学科领域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为目标。人事处和各系要根据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师资的学科结构,加大高层次人才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一是鼓励广大中青年教师积极通过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参加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在职学习,努力提高学科学术水平;二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我院工作,以推进学院学科建设进程;三是要结合院系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开展教师的引进、培养,确保学科梯队结构科学合理,达到预定建设目标。
要完善院级学术带头人与骨干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学科组内的领军和带头作用。在考核院级学术带头人和骨干的履职情况时,不仅要考核其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而且要重点考核他们在院级和系级学科建设工作中发挥传、帮、带作用,培育学科团队的情况。
(六)健全规章制度,深化学科管理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使学科建设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建立健全有利于学科发展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改善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服务,切实加强对在建学科的检查、评估力度,逐步形成年度进度检查、中期评估和建设期满验收相结合的检查、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奖优罚劣,优胜劣汰,滚动发展,对在学科建设工作中做出贡献、取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按不同学科建设层级予以奖励,努力构建一种“开放、竞争、流动”的学科建设与管理机制,促进学科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各系要明确负责本系学科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成立由系主任作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学科带头人参加的系级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布置、规划、协调好学科建设工作,落实学院学科建设要求完成的各项任务,保证学科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针对性,努力提高学科建设工作的管理水平;各在建院级重点建设(含备选)学科设立由本学科负责人和方向带头人、骨干3~5人组成的学科建设指导组,负责学科规划、规章制度和大项经费开支等重要事项的审定。
(七)加大经费投入,健全经费保障体系和管理制度,保证学科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切实措施,建立学科建设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学科建设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学院按年度根据学科建设需要下拔专项经费用于学科建设,逐年加大对学科建设投入的力度,改善学科的教学和科研条件;各部门在人力、物力和经费上切实体现出对学科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力度。要以学科建设项目为依托,通过多种途径,积极争取上级政府部门对学科建设的资助,广泛寻求社会支持,加强横向交流与国际合作,不断增加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加强学科硬件建设。同时,要调动学院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学科建设有人做、有人管、经费有保障、人人关心、全校重视的良好氛围。
在逐步加大经费投入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管理,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基地建设、设备及资料购置、培育学科团队、举办学术会议、专利申请、著作出版、学科成果鉴定和宣传等集体性开支;应加强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开支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大额经费开支应纳入年度或学期经费使用计划,由学科建设指导组集体讨论决定。
(八)围绕学科建设,加强科研立项及学术交流工作。配合学科建设及进程,不断加强学科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通过省院省校学科共建,聘请在相关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知名专家、学者指导学科建设及参加国际、国内学术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学术活动,及时把握学科发展的前沿,了解学科发展的动态,更好地促进重点学科自身的建设、发展。学院鼓励和支持各系部在学院举办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针,鼓励中青年教师根据需要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活动和进修、访学;鼓励各在建学科教师积极争取各类科研课题,力争使科研项目的立项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加强对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立项课题的预研和孵化,力争高层次课题逐年增加,早日在重大项目立项上取得突破,并使科研立项领域逐步向重点学科、新兴学科所确定的方向集中,使学科建设具有强有力的项目支撑。
各相关部门应在学院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上下一心,集思广益,切实推进学科建设步伐,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学科支持和学术服务,保证学院“十一五”下一阶段学科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