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和我省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进一步优化目标,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规范管理,提高效能,不断提高我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事关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事关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以及党和国家相关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全校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发展大局和重要议事日程,自觉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积极为广大学生充分就业、顺利就业、满意就业、成功创业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升本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连续十一年荣获全省高校先进集体一等奖,就业率稳中有升,就业质量逐年提高,成功创业的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在国家级、省级的各项就业创业赛事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校党政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就业创业工作运行体制和“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为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学校的就业创业工作还存在着以下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学院的专业就业率持续偏低、就业质量不高的问题日渐凸显;二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不到位,发展不平衡,指导服务的质量与水平亟待提高;三是当前影响就业的因素增多,人才市场的变数增大,但我们科学研判、主动应对的能力相对滞后;四是创业教育体系不健全,为学生创业提供有效的指导与服务的能力偏弱;五是相当数量的学生就业、择业观念陈旧,就业定位模糊,期望值过高,教育指导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亟待提高。党的十八大向各级政府和高校提出了“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鼓励青年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等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指明了方向。全校上下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深刻认识毕业生就业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危机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就业创业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机制,深入推进“一把手”工程建设
1.继续扎实推进校、院两级“一把手”工程建设,不断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程抓的就业创业工作领导体系,为就业创业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学校以学期为单位,定期召开就业创业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就业创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全面指导就业创业工作。学校领导要定期到所联系的学院调研检查就业创业工作,督促学院努力完成就业创业工作目标,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2.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副书记、副院长、团总支书记、行政秘书、教学秘书、科研秘书、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等组成的领导组织机构,确定一名辅导员为本学院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系人,并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制订本学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当年度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目标、思路和措施,明确职责、分解任务、扎实推进计划的实施。要健全完善每月一次的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会议制度以及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专任教师联系毕业班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的有效机制。
3.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全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起到牵头组织、管理督促和协调的作用。教务和人事部门要支持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所需课程的师资队伍建设。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积极宣传和推介毕业生,主动联系和邀请用人单位到校招聘毕业生。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有效整合和利用校内外资源,努力为毕业生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4.进一步健全完善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考评激励机制。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为“龙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规律和措施,不断修订完善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办法,加强对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考评,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不落实、不能完成预期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惩处,使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制度建设更有效地发挥激励导向作用。
三、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机构、经费投入及队伍建设
5.为了加强对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更名为“楚雄师范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和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确保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促使就业创业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6.学校继续坚持从年度经费预算中以不低于每年学生学费总额的3%核拨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经费。各学院也要保证从学校划拨的经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开展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7.按照就业创业工作专职人员与毕业生不低于1∶500的比例配齐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培训纳入学校师资培养计划,学校每年统筹选派10%以上校、院两级从事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外出培训学习,鼓励和支持教师取得职业指导师、职业规划师、创业咨询师等资格证,确保在2014年以前全校从事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比例不低于90%,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四、以课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努力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的水平
8.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教学与研究水平,学校成立“楚雄师范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与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合署,下设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教育教研室、就业指导教育教研室、创业指导教育教研室,各教研室负责人在全校就业创业教师中选聘,并核发相应的岗位津贴。
9.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根据就业创业市场的发展趋势及学生就业创业需求,按照学校课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的教育教学建设与管理。从2012级学生开始,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分为《大学成长与职业发展教育概论》、《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大学生创业概论》三门课程进行教学。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要通过编写校本教材、组织课题研究、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实践基地等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的满意度,切实增强指导教育与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开设与大学生职业发展、就业创业有关的选修课。
10.继续推进就业创业文化建设。精心组织大学生学业规划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简历制作大赛、创业沙龙、成功学长论坛、社会实践等活动,不断创新和优化活动的内容,拓展活动的途径、载体与平台,进一步浓厚就业创业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学生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养,不断增强就业创业实力。
11.全面推动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和学院就业创业信息网,充分利用校园网、飞信、手机报、手机短信、QQ群、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努力搭建信息化带动下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积极与政府和社会机构合作共建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实行就业率统计,用人单位信息发布、专场招聘、宣讲会等工作的网上操作。加强就业创业的网络课堂、职业生涯规划测评系统建设,进一步丰富网络教育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能体现时代前沿,更加优质,更加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服务。
12.切实抓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及校友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等管理系统的建设,不断提高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强化市场意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13.把毕业生的主要就业行业与用人单位、校友跟踪、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的深入调研纳入学院年度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调研工作的制度与机制建设,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和校友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与市场需求对接的渠道与形式,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14.坚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的现实需要,遵循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注重在强化科学研究中培养人才,注重在社会实践中培养人才;坚持解放思想,开放办学,积极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索。
15.树立全面发展、人人成才、多样成才和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的教育教学观念。强化学生在学习和发展中的主体意识,调动学生考研和出国深造的积极性,为学生参加各类招考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学院举办相关资格证书考试辅导班,引导学生结合自己的专业和职业发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效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注重学思结合,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完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个性发展的评价方式,形成有利于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机制。
16.强化实践育人,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不断提升学生就业创业的竞争力。各学院要以就业市场反馈的信息和学生就业创业状况的调研为依据,调整内容、创新方式,加强课程实验、课程设计、社会调查,以及各类见习、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17.以就业市场的发展趋势及就业信息反馈为导向,加大学科专业的调整和改造力度,优化学科结构,调整专业设置,提高育人质量。实行就业率与招生计划、新专业申报、人才引进挂钩,健全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退出机制,从2013年起对初次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将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学校在其申办新专业以及引进教师时要从严控制,以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
18.各学院要按照“以师为主,综合发展”的总体办学定位,进一步找准自身的办学定位,明确办学思路,加强学科建设,不断提升学科对专业建设与拓展的支撑力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增强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性。
19.积极推行就业创业导师制,引导学生增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从2013年起,每个学院至少聘请2—3名与学生就业创业相关相近行业的领导、专家,担任学生的就业创业导师,每学期来学校为学生讲授一次本专业最新发展趋势和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让学生及时了解社会需要,主动培养社会要求的各种素质和能力,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力。
六、共同培育市场,全面助推学生充分就业
20.拓宽思路,整合资源,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培育和建设。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社会用人单位、省州(市)人社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及时了解掌握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建立相对稳定的用人单位资源库,不断拓展就业领域;要做好经济发达地区就业市场的拓展与培育,按照“云南青年志在四方”行动计划的要求,支持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走出云南,面向全国就业创业;积极开拓完善以校园招聘会为主体的有形市场,持续不断地组织各类招聘活动,力争招聘会场次及岗位数每年都有一定增长。各学院要紧密结合各自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积极举办专场就业招聘会。充分利用校友会、行业协会资源,广开就业门路,广泛联系并吸引用人单位进校招聘。
21.高度重视就业困难群体学生的就业帮扶和援助工作。要健全和完善“双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学生)就业帮扶制度,按照“一对一”结对帮扶的要求,使每一位“双困生”能够与学校、部门、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要进一步完善“双困生”就业援助制度,通过举办提高“双困生”就业能力培训、各类招考考前辅导培训、就业创业咨询服务、补助交通费和通信费、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等形式,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22.加强毕业生思想引导,鼓励毕业生积极就业。积极开展以就业形势教育为重点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积极到边疆、到基层、到山乡、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23.认真组织实施基层服务项目。积极宣传和鼓励毕业生参加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选调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预征入伍”等就业项目,扩大毕业生就业渠道。
24.加强心理疏导,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各学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毕业生群体,密切关注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心理状况,帮助毕业生解疑释惑,培育健康的就业心态;引导学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避免“有业不就”;教育毕业生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保护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
25.积极打造就业创业工作的品牌。通过设计专业化、标准化的毕业生推介手册,及时发布毕业生生源及专业信息,积极宣传自主创业和到基层就业的先进典型,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有利于学生就业创业的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校园氛围。精心举办好每年两次的大型双选洽谈会,一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一场毕业生就业形势与政策解读报告会;将每年的3月确定为“就业创业宣传服务月”,5月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月”,10月为“就业创业教育服务月”。
七、着眼整体,强化创业教育与服务体系建设
26.加强创业教育体系建设。要按照“1+X”(“1”为创业公共课,“X”为行业创业指南)课程体系的要求,在全体学生中做好“1”模块的教育教学工作,对有创业意向的学生及时进行“X”模块和HP-LIFE(青年创业家启动培训项目)的培训。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要认真研究总结近年来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做好课程资源的收集、整理和提炼工作,最大限度的为学生创业提供更为有效,更为直接的培训与服务。
27.加强创业支持服务体系建设。要按照“4Z”(“创业培训支持+创业导师支持+创业基金支持+政策优惠支持”)体系的要求,使各项支持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为他们顺利创业、成功创业提供有力保障与支持。
28.加大对学生创业项目的帮扶力度。建立学校的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从2013年起,每年划拨10万元经费设立“楚雄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孵化与启动,搭建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平台与基地。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要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创业基金的申报、立项、评审规范,做好创业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支持服务工作。
29.整合资源,共推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科学发展。要加强与省州(市)人社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政策的支持,为学生创业和学校创业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系,通过邀请商界精英、政府官员、企业家、创业成功校友作为学生的创业导师,为学生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在合作企业建立大学生创业实习实践基地等形式,共同构建“政府支持,学校主导,社会参与,学生自主”的大学生创业支持服务模式,共同推动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