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学院资料室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草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二级学院资料室的管理,有效促进二级学院资料室的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二级学院资料室的设置要求
1、二级学院资料室是学院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能直接为师生提供文献信息资源服务,满足二级学院教学、科研的需要,是二级学院不可缺少的机构。
2、原则上二级学院、研究所要设资料室,要有固定的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资料室的开放与使用。资料室管理人员,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报图书馆备案。
3、二级学院资料室由二级学院行政(或研究所所长)领导,在业务管理上接受学校图书馆的指导与协调。
4、学校应设二级学院资料室建设专项经费,保障二级学院资料室起码的办公设备与办公条件,建立二级学院资料室的评估考核机制,每年对二级学院资料室进行一次评估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
二、二级学院资料室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本二级学院的教学大纲、科研计划和教学进度,了解学校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基本情况,以便积极主动地开展服务。
2、负责对本二级学院的教学参考书、报纸、期刊、光盘、毕业设计资料的管理。
3.负责登记从图书馆分流图书的验收、分类上架、借阅登记、遗失损坏赔偿、剔旧、财产注销、借书催还等工作。
4.搜集、整理、保管各类教学、科研需要的书刊资料。
5.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编制各种专题目录索引。
6.负责每年本二级学院的期刊资料征订。收发科技或社科新书目,汇总二级学院领导、教师推荐决定的书刊资料名称,及时将订单交图书馆预订或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直接采购。
7.负责采购书刊的报账工作。二级学院直接采购的书刊,经二级学院领导审批后,从二级学院经费中支付。书刊资料的采购办法,参照《楚雄师范学院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采购办法》执行。
8.负责建立二级学院资料室购买、收集、整理或调拨、赠送书刊资料的财产目录。
9.负责向图书馆反馈二级学院师生对图书馆的意见和要求,起到图书馆与二级学院的桥梁作用。
10.修补破损书刊和装订过刊。资料室的书刊破损,由管理者自己修补;每年的报刊杂志到年末要及时整理,在次年将上年到齐的期刊,捆好交图书馆装订、编目、加工、典藏完毕后仍交回各系保管使用。
11.定期清点入藏书刊资料,在每年12月底前给学院图书馆填交一份该年购买(含赠书)统计表,并接受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一年一度的工作检查。
三、二级学院资料室资料收藏范围
主要收藏与本二级学院所设专业有关的图书资料:
1.参考书、检索工具书(书目、索引、文摘),部分参考工具书(指南、手册)。
2.专业报纸、学术性期刊、学会会刊、会议记录。
3.毕业设计资料(论文、图纸、绘画、实物、装饰图、程序软盘、照片等),实验报告、研究报告。
4.教学计划、大纲、教案、课表、实验报告、实习计划。
5.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等。
6.其它与本二级学院、专业相关的材料,如产品说明书、通讯录、广告、挂图等。
四、二级学院图书资料购置经费的来源
各二级学院的图书资料购置经费的来源,坚持三个一点:即由学校在教育部规定的5%的额度内拨一点;各二级学院在办学创收分成所得中投入一点;在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和科研经费中投入一点。
五、二级学院资料室的管理要求
1、建立二级学院资料室的管理制度,依规进行管理。要及时制定修改和完善资料室的借阅制度,用制度规范师生的借阅行为,让读者养成爱护书刊资料、按时归还所借书刊的良好习惯。
2、确保二级学院资料室的正常开放与服务。各二级学院资料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开放时间,满足师生的需求。
3、按规范进行图书资料的加工。各二级学院资料室,应在图书馆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验收、编目、加工、典藏完毕再进入二级学院资料室保管使用。
4、科学合理配置图书资料。二级学院资料室在决定购买新的图书资料前,一般应与图书馆联系,查清馆藏及复本情况,再确定是否购买,购买多少,确保学校资源的优化配置。
5、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资料室的财产进行管理。二级学院资料室设备和所收藏的书刊等文献信息资源,属于学院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如遇遗失、损坏或剔旧处理,必须按学院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办理财产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