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租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楚师字【2018】84号)精神,经2019年6月12日学校公有住房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核,6月14日至6月20日对申请公有住房和申请调整公有住房人员名单、租房计分情况进行了公示(其中,美艺学院代洪琴老师孩子读附小,申请调整住房,租房计分53.8分,因分类时误记为续租,现予更正并作公示)。现将本次拟用于出租给教职工的公有住房房源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6月18日至6月20日)。
公示期结束,组织申请租住公有住房和申请调整公有住房的教职工进行认房。时间: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时,地点:学校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认房方法:第一轮,楚雄城区无住房的教职工按租房计分高低顺序依次选房;第二轮,楚雄城区已有房申请租房及申请调整住房的教职工按租房计分高低顺序依次选房。
附:公有住房房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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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9913(后保处)
学校公有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后勤保障处代章)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