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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实施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4-28   审核人:   编辑人:

楚雄师范学院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实施办法

 

为积极推进我校教学人才建设工作,更好发挥中青年教师在我校教学工作中的中坚力量作用,打造我校高素质、高技能师资队伍,促进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每年举办一次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赛对象

1.当学期有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年龄在45周岁(含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2.参赛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注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进和提高,教学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

3.参赛教师在本学期应有主讲参赛课程的教学任务;

4.教师参赛课程应为教学计划中的本科课程 ,并且至少应主讲一轮(含)以上;

5.每年度各学院年龄段范围内应有不少于1/3的教师参加学院初赛,各学院年龄段范围内教师3年至少参加一次学院初赛;

6.同一教师一般不能连续两届参加教学比赛。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校工会、教务处及各学院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学院成立院级课赛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的组织实施和校级比赛候选人推荐工作。

三、评比办法

比赛采用院、校两级赛制:院级课赛由各学院通过院级初赛组织推选校级参赛教师;校级决赛在学校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务处、校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在各学院推选出的参赛教师课堂比赛中,评比出年度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获奖教师。

四、评比步骤

分学院初赛和学校复赛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学院初赛

各学院动员、组织本单位中青年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比赛,并组织候选人在各学院内进行说课,在此基础上按学校下达的名额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决赛。

2.第二阶段:学校决赛

学院推荐的每位参赛候选人在指定地点主讲本学期所授本科课程1学时,由学校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领导小组组织评委评选。

五、奖励办法

1.学校每年举办一次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对获奖教师进行奖励。

2.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每届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获奖教师平均奖励金额1000元。

3.学校为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荣誉记入本人档案,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对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出色的学院予以表彰。

六、其它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实施,由教务处、校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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