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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4-28   审核人:   编辑人:

楚雄师范学院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教学中普遍使用的一种手段,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教学的积极性,强化教师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成就感,提高教学质量,表彰和鼓励课堂教学优质的教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选程序公开和评选结果公开。

(二)突出教学一线原则。评选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专注学生发展、教学有创意、教法先进、技能娴熟、效果良好的教师。向非领导职务的专职教师倾斜。

第三条  评选对象、时间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并连续在岗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三年以上、评选学年内承担普通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的教师。

(二)课堂教学优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学年1112月份或56月份实施。

(三)评选名额每学年不超过20人。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课堂教学是指教师按照预定的教学方案,在给定的时间里,运用一定传授理论、技能、手段和方法,对教学班的学生进行一定内容的讲授、谈话、辅导答疑、操作示范。包括实验室教学和实训室教学。课堂教学优质一般是指教师以学生为中心,在充分把握课程教学大纲、学生学习特征的基础上,精心组织教学内容、创造性的实施教学,通过一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帮助教学班全体学生较好的达成课程目标。或者是通过一门课程的课堂教学,使学生在知识、技能、能力、个性品质的某一方面有突出的效果。获得课堂教学优质奖的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参加教学改革,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治学严谨。

(二)积极承担学校、学院分配的各项教学任务。评选学年度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三)认真履行《楚雄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和《楚雄师范学院课堂教学基本规范》。

1. 认真组织教学活动,在备课、讲授、实验、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与答疑、学业指导、课程考核等教学环节起到表率作用。

2.教学内容适应本专业培养目标,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科学性、思想性、系统性、逻辑性强,重点难点突出,注重吸收最新成果,整个课程内容精炼实用。

3. 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方法灵活、新颖、得当,形式多样,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启发式教学,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课堂教学管理与学习氛围良好。

4.所承担课程的教学文件规范齐全。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讲稿、课件资源、教材参考、教学活动记录以及课程考核档案等。

(四)课堂教学质量高、效果好,受到学生、同行、领导的广泛好评。在二级学院组织的评选学年度课堂教学评价综合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第五条  参评学年度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评选:

(一)受过党、政纪律处分。

(二)不服从教学管理部门或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三)违反教学纪律或发生过教学事故。

(四)上一年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履职考核在称职以下。

(五)任课期间累计请假总天数在两周以上或每学期调课次数超过三次。

(六)课程教学文件不全或陈旧,备课及课前准备不充分,作业布置量不足、批改不及时,教学活动记录不全,课程考核材料归档不规范,课程成绩上报登录不按时等。

(七)参评学年度未完全承担教学任务。

(八)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第三章  评选机构与程序

第六条  学校成立“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专家组作为评选机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学委员会成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评选工作具体事务。

第七条  课堂教学优质奖按以下程序评选:

(一)二级学院评议推荐

1本人申请。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确定当学期一门主讲课程填写《楚雄师范学院课堂教学优质奖申报表》,并提供当学期所授课程基本教学文件、相关的佐证材料报所在教研室。

2教研室评议。各教研室根据评选条件和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全体教师对申请人的课堂教学状况、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推荐意见。

3、学院评审推荐。各二级学院成立课堂教学优质奖评审小组,申请人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获奖教师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一周。

学院按学校评选通知要求,将申报人的课堂教学优质奖申报表》、反映被推荐教师课堂教学业绩的综述材料报送评选办公室。并将课程基本教学文件、教学业绩相关佐证材料归档备查。逾期按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不再受理。

(二)专家组评审

1、听取汇报:专家组听取申报人课程教学的汇报演讲。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所授课程的地位目标、实现课程目标的方法措施、立体化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成果、课堂教学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方法与打算等。

2、调研听课。专家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深入教师所在学院开展调研审查与随机听课。调研内容为申报教师对主讲课程地位与目标的理解,该教师的教学内容与方法、课外作业布置与评阅、教学考核与效果等,并在教师中开展问卷调查。同时到课堂实地跟踪听课,在校生中开展问卷调查。

3、评议表决:集中专家组成员召开评议会,在分析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汇报演讲、调研听课、问卷调查的结果,在充分掌握申报人课堂教学质量的情况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专家组根据得票情况确定本年度课堂教学优质奖名单,并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三)校长会议审定

评选办公室整理前期工作材料,以及公示期间的反馈信息,整理形成书面评审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评定结果以学校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八条  获得“课堂教学优质奖”的教师,学校奖励6仟元,奖金归获奖者个人所有。学校在当年教师节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九条  获奖情况将计入获奖者业务档案,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及选派进修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可根据评选年度的实际情况,对评选条件与方法进行适当的补充修订,并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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